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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中共教育部党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的通知》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高等学校全面从严治党突出“关键少数”并向基层延伸,结合高等学校实际,现就推进高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的有力抓手,是不断加强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的有效途径,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推进高等学校“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对于进一步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高校广大党员干部师生,确保广大党员干部师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断推动高校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党委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始终把思想教育作为第一位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努力做到全面从严治党合格、贯彻落实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合格、党员的行为和作风合格、教育改革发展稳定各项工作合格,确保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确保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推动高等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准确把握目标要求

  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各高校党委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一是突出问题导向。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全过程。二是坚持以上率下。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把“两学一做”作为锤炼党性的基本功、必修课,加强政治能力训练,加强政治历练,自觉把讲政治贯穿于日常工作生活全过程、贯穿于党性锻炼全过程,时刻牢记自己第一身份是党员,定期参加集体学习,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防止“灯下黑”。三是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要充分发挥高校基层党支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着力提升基层党支部整体功能。四是加强分类指导。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区分不同层次、不同类型高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按照具体化、精准化、差异化要求,研究制定指导督导工作方案,注重加强对民办高校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建设的指导。高校党委要结合学校基层党支部实际情况和师生党员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注重加强对教师和学生党支部学习教育的指导。

  高校推动“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与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明确对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教师党员和学生党员的具体要求。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师生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针对高校实际,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政治家、教育家的要求,做到“四个表率”,即政治坚定、把握方向的表率,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的表率,清政廉洁、勤政为民的表率,民主团结、求真务实的表率。党员教师要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言传和身教相统一、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党员学生要自觉践行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的要求,努力做“勤学、修德、明辨、笃实”的表率,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不断增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三、精心安排学习内容

  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执行《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方案》等规定要求。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全面系统学、联系实际学、带着问题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等,积极践行党章和党内法规有关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学习上要有更高标准、更高要求。

  各高校党委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内容,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按年度作出学习安排。每位师生党员按照“三会一课”基本制度要求,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两学一做”为基本内容,认真开展学习,同时根据自身实际制定个人自学计划,每年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一是融入日常教育教学。把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结合起来,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结合起来,推进党的最新理论成果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不断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的指导地位。二是发挥资源优势。组织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特别是党史、党建专家学者、思政课教师,举办专题辅导讲座,深入解读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引导师生党员学深悟透,提高支部学习质量。充分利用高校校史馆、博物馆、纪念馆、展览馆中的党建资源,开展党史党情教育,引导师生在继承发扬优良传统中增强党的意识。组织学生党建读书会、马克思主义青年学习会等学生社团开展学习研讨,引导学生党员自主学习、自觉提高。三是用好网络新媒体。教育部依托大学生网络党校,组织开展高校教师党支部书记、大学生党员开展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专题网络示范培训。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站、手机报、微信微博等,开发学习资源,推送学习内容,引导党员利用网络自主学习、互动交流。

  四、着力查找解决问题

  高校各级党组织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要坚持深学、实做、真改,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规定要求。

  高校干部师生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重点查找分析是否自觉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否存在意识形态阵地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不高,是否自觉落实党建与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是否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是否对组织瞒报漏报个人重大事项,是否执行双重组织生活制度等问题;教师党员要重点查找分析是否深刻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是否自觉遵守教学科研纪律,是否发挥师德师风模范作用等问题;学生党员要重点查找分析是否树立坚定理想信念、是否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问题。

  校、院(系)党委要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高校党委要重点查找分析是否全面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履行管党治党、办学治校主体责任是否到位,“三重一大”事项决策是否规范,民主集中制执行是否到位,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是否健全并严格执行,领导班子是否团结,干部管理监督是否严格,干部队伍建设是否统筹规划,是否存在运用“四种形态”开展监督执纪不够等问题;院(系)党组织要重点查找分析是否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是否严格执行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是否把握好教学科研管理等重大事项中的政治原则、政治立场、政治方向,履行政治责任是否到位,保证监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决定贯彻执行是否到位,是否把好干部队伍、教师队伍建设政治关,是否严格执行按期换届规定、党员党籍与组织关系管理是否规范等问题。

  高校基层党支部要重点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高校教师党支部要重点查找分析党支部书记是否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作用是否充分发挥,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规范,是否以业务研讨替代政治学习,党支部是否在开展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发挥作用,是否注重在优秀青年教师中发展党员,是否成为团结凝聚教师的战斗堡垒等问题;学生党支部要重点查找分析党支部设置是否有利于学生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是否建立健全学生党员发展、教育、管理、服务工作机制,党支部是否发挥带领班级和学生团结进步的核心作用,党支部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规范,主题党日活动是否广泛开展、贴近实际,是否具有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和实效性等问题。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各高校党委要在属地党委领导下,认真落实中央要求和地方党委部署,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工作规划、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要点、纳入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纳入年度考核,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务求长效实效。教育部党组将结合贯彻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推动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部署安排,加强对直属高校的指导和督导。

  1.抓好统筹协调和系统推进。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和高校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专门研究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工作。要推动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按照“发展抓公平,改革抓体制,安全抓责任,整体抓质量,保证抓党建”的总体思路,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具体谋划和推进落实,不断取得阶段性成果。要继续发挥好已经成立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作用,统筹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和宣传报道等工作。直属高校党委“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实施方案要报教育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协调小组备案。

  2.推动高校基层党建制度建设。把制度建设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举措。立足党内政治生活规范化、经常化,教育部将研究制定加强高校教师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规范教师党支部党内政治生活、发挥教师党支部在加强教师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提升教师党支部政治功能等方面做出制度安排。推动落实《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党建工作标准》,教育部将研究制定《高校学生党建工作测评体系》,开展工作测评检查。注重推动加强研究生党支部建设。

  3.推动落实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落实责任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保障。总结直属高校开展院系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经验做法,在普通本科院校全面推开,推动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向基层延伸。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作为今后院系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民办学校党建工作专项督查。切实加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党建工作。

  4.充分发挥典型引领示范作用。把典型引领示范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方式。注重典型带动,及时推送高校在实现“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长效、实效方面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氛围。及时跟进直属高校工作情况,通过召开直属高校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会、座谈会,交流经验做法,巩固深化成果。大力宣传高校知识分子特别是党员知识分子投身创新发展实践、想国家之所想、急国家之所急的典型事迹,树立“学”的典型和“做”的楷模,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依托中国大学生在线开展“支部风采”等集中展示活动,充分展示高校基层党支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典型案例和特色做法。

  5.加强督查。把督查作为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的重要手段。教育部党组成员结合深入基层联系点工作,检查指导所联系地区和高校开展工作情况。部党建工作领导小组适时派出督查组,深入高校基层党支部了解党员学习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各地党委教育工作部门要加强对属地高校的督查。各高校党委要加强对本校基层党组织的检查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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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

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二论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讲话

       “我国高等教育肩负着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重大任务,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突出强调了必须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深入领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最根本的是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

  古人云,“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大学之为大,就是在授业解惑中引人以大道,启人以大智,使人努力成为栋梁之才。对于今天的高校来说,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始终是一个根本问题。一旦在办学方向上走错了,在培养人的问题上走偏了,那就像一株歪脖子树,无论如何都长不成参天大树。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最重要的就是在事关办学方向的问题上站稳立场。

  立德树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是根本。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高校是党领导下的高校,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高校。办好我们的高校,必须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帮助学生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学生,为他们的一生成长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础。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育理性平和的健康心态,培育优良校风和学风,学生成长就有了好气候、好生态,高校发展就会风清气正、和谐健康。

  立德树人,学生是主体。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眼中有“人”。如果不能做到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如何去提高学生的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只有聚焦学生这个中心,注重联系学生思想实际,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世界和中国发展大势,正确认识中国特色和进行国际比较,正确认识时代责任和历史使命,正确认识远大抱负和脚踏实地,才能全面提高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立德树人,教师是关键。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教育者自己要先受教育。高校教师思想政治状况具有很强的示范性,只有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才能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高等学校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天下将兴,其积必有源”。高等教育是社会精神的一座灯塔,高校师生是实现中国梦的生力军。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始终坚持正确育人方向,燃亮理想与信仰的火炬,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必能凝聚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正能量、激发更大创造力,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输送源源不断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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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新知新觉: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人民日报新知新觉: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习近平同志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是办好教育的基础与前提,抓好师德师风是建设高素质教师队伍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证。我国高校应从“三个统一”着力,大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

  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教书和育人紧密联系、相互促进。教育活动历来不是随意性的,而是把社会确定的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传授给学生,培养社会需要的人才。教书为育人服务,立德树人是教育的中心,贯穿于教育的全过程。教师如果只顾教书、不管育人,将二者割裂开来,成为单向传授知识的“教书匠”,致使教书失去育人的功能,就会影响学生的健康成长。教师不仅承担着向学生传授知识、培养学生能力素质的职责,而且肩负着帮助学生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和培养高尚情操的重任;只有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自觉当好学生正确政治方向的引导者和高尚品质的塑造者,才不愧为一名合格的人类灵魂工程师。

  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辅相成,构成教书育人不可分割的两个部分。教师不仅要善于言传,而且要善于身教,让学生眼见为实,激起思想共鸣,进而促进对教师言传的认同和接受,最终实现对学生心灵和人格的塑造。从某种意义上说,身教比言传更为重要,正所谓“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因此,教师要求学生怎么做,自己先要做出表率,这样才能让学生信服,才能赢得他们的尊敬。“桃李不言,下自成蹊。”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智慧的启迪者、人格的影响者,而且是良好道德品格的实践者和示范者。在良好师德师风的影响和带动下,学生才会亲其师、信其道,进而乐其道。

  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习近平同志强调,“传道者自己首先要明道、信道。高校教师要坚持教育者先受教育,努力成为先进思想文化的传播者、党执政的坚定支持者,更好担起学生健康成长指导者和引路人的责任。”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是教书育人的必然要求。潜心问道,不是闭门造车、坐而论道。教师所问之“道”属于社会意识范畴,是由社会存在决定的;不是一种静态的存在, 而是一种动态的存在。随着社会的迅猛发展,“道”也在不断更新。教师要跟上时代的步伐和“道”的发展,就要走出书斋、关注社会,加强对社会发展实际的认识和了解;特别是要从我们党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中认识和把握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必然性。潜心问道离不开严谨治学、注重诚信、勇担责任的优良学风,需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守得住底线,立志做大学问、做真学问,把社会责任放在首位,严肃对待学术研究的社会效果。更要看到,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可以实现书本知识和实践知识的更好结合,让知识服务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我们党治国理政服务,为巩固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服务,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这既可以让理论联系实际,避免知识传授概念化、空洞化,增强教育的吸引力、说服力和感染力;又可以使教师所传之“道”满足社会的需要、符合育人的目的。在这个过程中,教师能以深厚的学识修养赢得尊重,在为党和国家教书育人中成就自我、实现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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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向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再出发

面向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再出发

        2017年将制定实施的《中国教育现代化2030》是一个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中国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其核心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面向2030,作为中国教育改革发展战略主题的素质教育,如何谋篇布局,稳步推进,落在实处,需要系统思考。

  时代呼唤加强素质教育

  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召开了四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素质教育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一次比一次讲得更重要、更全面、更深入。在1985年5月召开的第一次全教会上,邓小平同志说,“我们国家,国力的强弱,经济发展后劲的大小,越来越取决于劳动者的素质。”这段话被教育界公认为是素质教育思想的源头。会后发布的《中共中央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个标题就是“教育体制改革的根本目的是提高民族素质,多出人才、出好人才。”1994年6月召开的第二次全教会明确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提出的素质教育概念,即“面向全体学生,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发展。”1999年6月召开的第三次全教会的主标题为《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深化教育改革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素质教育的地位更加凸显、鲜明、重要。2010年7月第四次全教会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将素质教育思想一以贯之,突出强调:“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回顾四次全教会,素质教育始终贯穿于党和国家的教育大政方针中,并在教育改革发展的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和完善,逐步成为最具中国特色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话语。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素质教育是教育的核心”。

  现实需要推进素质教育

  审视我国目前高等教育现状,一方面取得了令世界瞩目的巨大成就:以大基数、高速度、低成本为主要特征实现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到大众化的阶段性的转变,使人民群众有了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的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高等教育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都已发生了巨大变革。但另一方面也必须看到,我国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仍然滞后。“素质教育”概念提出时高校存在的“一过四偏”的问题(人文教育过弱、教学内容偏旧、教学方法偏死、专业口径偏窄、外语水平偏低),这些问题今天依旧没有彻底根除。对此,我们要继续推进素质教育。面向教育现代化,素质教育要再出发!

  素质教育要再出发

  素质教育再出发,要着眼于加强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科学素质、专业技能素质以及身体心理素质这四方面的素质,使学生个人素质达到全面提升。

  第一,着眼于提高思想道德素质,认真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高校的立身之本在于立德树人。对个人来说,正确的价值观念、道德品质特别重要。素质教育就是要帮助学生扣好人生的第一粒扣子。对社会来说,青年一代的价值取向,特别是大学生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明天社会的整体性价值取向。加强思想道德素质的教育,重点就是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贯穿于办学育人的全过程。当前,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此推进素质教育再上新台阶。

  第二,着眼于提高文化科学素质和专业技能素质,建立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制度。课堂是教学活动的主阵地,提高教学质量就要向课堂教学要质量,非常重要的就是要建立通识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的培养制度。教学内容要增强大学生的文化自信。这里的“文化”,既包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也包括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它们共同构成了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同时,高校也要增强大学生的国际理解,把文化自信与国际理解统一起来。

  第三,着眼于提高身体心理素质,更加重视体育和美育。体育和美育是素质教育的基本内容。在今天的大学里,体育和美育“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是存在的。2015年修订的高等教育法已将美育正式列入教育方针的表述中,反映出国家的意志和要求。为此,我们要依法切实抓好体育、美育。

 

  第四,着眼于提高素质教育水平,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我们不仅要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实现优质资源共享,同时还要看到信息化带来的一些值得重视和研究的新问题。如学生在纷繁的信息世界中如何进行价值判断和价值选择?学校如何把价值导向正确的信息主动及时地、更有针对性地“推送”给学生。这些都需要素质教育适应变革、积极应对。

  素质教育事关教育改革发展的全局,事关教育现代化的战略方向。面向2030,我们对素质教育的认识和实践要有更高的站位、更宽的视野,以更系统、更整体的思维推进素质教育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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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

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

人民网北京4月6日电(记者申宁)“根据《意见》实施改革后,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权将全部直接下放至高校,由高校自主组织职称评审、自主评价、按岗聘用。条件不具备、尚不能独立组织评审的高校,可采取联合评审的方式。”教育部相关负责人日前就五部委联合印发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深化高等教育领域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意见》瞄准高等教育改革发展中的学科专业、编制、岗位、进人用人、职称评审、薪酬分配、经费使用等方面的深层次问题,进一步向地方和高校放权,给高校松绑减负、简除烦苛,让学校拥有更大办学自主权。

该负责人表示,在评审方法方面,强调将师德表现作为评聘的首要条件,提高教学业绩在评聘中的比重。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层次教师,按照哲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基础研究、应用研究等不同研究类型,建立分类评价标准。完善同行专家评价机制,建立以“代表性成果”和实际贡献为主要内容的评价方式。

据了解,《意见》提出的改进高校教师职称评审机制,主要包括下放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审批权和改进教师职称评审方法。

改革前,根据2012年9月《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高校副教授评审权的审批工作由教育部下放到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实施。多数省份逐步将评审权下放到高校,由高校自主评聘,不具备评审权的高校参加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2017年1月,《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取消了高等学校副教授评审权审批,高校可以自主评审副教授。根据《国家教育委员会 人事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做好授予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评审权工作的通知》(教人〔1994〕19号)和2004年《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高校教授评审权的审批工作由教育部实施。具备评审权的高校自主评聘,不具备评审权的高校参加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职称评审。

除此之外,该负责人也表示,此前在评审方法方面,不同程度存在对师德、教学业绩考核重视不够,科研成果重数量轻质量的情况,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尚未完全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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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日前出台,其中传递的弱化量化指标,不以数字论英雄、丰富考核手段、关注个体差异,以及将发展性评价与奖励性评价相结合等评价理念,令人眼前一亮。

  说其重要,是因为评价是“标尺”,更是“指挥棒”,是高校教师选聘、任用、薪酬、奖惩等人事管理的基础和依据,关系到全国157万高校教师教学与科研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更关系高校能否顺利推进教学改革、能否坚持正确的科研导向、能否推进人事制度改革及高校管理改革等一系列改革举措。评价的“尺子”歪了,高校育人、科研与服务社会的质量势必不佳。

  教师评价说来重要,践行不易。

  这些现象我们都不陌生:有的教师虽教学不错,但因论文数量少而不得不离开高校;不少教师尤其是“青椒”们,被沉重的科研压力和密集的考核频率压得喘不过气;还有不少教师迫于考核周期的压力,无奈放弃需要长期深耕的选题,选择“短平快”。更重要的是,教师考核评价工作长期存在着缺乏整体设计,手段较为单一,标准体系不完善,与绩效、利益挂钩过于紧密等问题。

  而这些,都折射出以往高校教师评价体系的不够科学和完善,也使得《意见》的出台显得尤为迫切而重要。

  令人欣喜的是,《意见》强调了以师德为先、坚持对于师德师风、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专业发展多方位评价,改变了以往评价体系过于单一的问题。同时,分类分层次分学科设置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与目前很多高校试点推进的高校人事制度“分类管理”的方向相吻合。更可贵的是,坚持用发展的理念,强化对教师的发展性评价,避免了以往“一锤子买卖式评价”的弊端。

  当教师们不去争当论文“水牛”、擅长讲课的教师不会“低人一等”、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教师遵照内心兴趣潜心于“冷门”课题……可以想见,在这样一根新“指挥棒”指导下的中国高等教育,更值得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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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教育部党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印发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

中共教育部党组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

  工作要点

  2016年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中央历次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部署为主线,以落实中央巡视整改任务为抓手,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教育公平公正,营造风清气正教育政治生态和育人环境,推动教育事业科学发展、健康发展。

  一、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的领导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定正确政治方向。把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基层党组织政治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学计划。组织开展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实现教育系统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全覆盖。举办教育系统纪委书记、监察处长学习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班。召开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视频会议。

  2.坚持党要管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党建工作的目标任务、重点内容和责任要求。加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体制机制。建立直属高校、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定期向部党组述责述廉制度和纪委书记报告工作制度。夯实党的基层组织,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研究制定加强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高校基层党支部建设的意见、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加强民办学校党的建设的意见,监督检查《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执行情况。

  3.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加强阵地建设。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落实责任清单,强化责任追究,确保党对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导权。强化高等学校意识形态阵地意识,建立思想政治理论课学校领导同志听课制度,开展高校授课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把教材、出版审核关,及时发现和消除教学、科研、论坛、社团活动、舆论宣传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明政治纪律,维护政治安全。

  4.深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立德树人。把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到国民教育全过程,充分体现到各学科、各专业课程中。改革教师和学生考核评价标准,扭转“重智育、轻德育”“重科研、轻教学”的现象。制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加强高校校园文化建设的意见,举办第五届全国高校廉政文化作品征集暨廉洁教育系列活动。

  二、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党内监督

  5.严明党的纪律。强化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举办学习贯彻《党章》《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专题培训班,全员轮训部机关司局领导干部和直属单位、直属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各高校按照全覆盖要求组织培训工作。加强对党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中央政令畅通。开展对《直属机关党员干部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的规定》执行情况的检查,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六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6.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各级党组织要及时召开民主生活会,对重要问题或普遍性问题进行集体批评和自我批评。让有轻微违规违纪行为的同志进行自我检讨,大家批评帮助;对巡视、审计反馈的领导干部“四风”问题和违反廉洁纪律问题,进行剖析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建立民主生活会写实记录和报告制度。落实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

  7.严格干部监督管理。紧紧围绕对党忠诚、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遵守党的纪律加强干部监督,重点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尤其是“一把手”的监督。建立直属单位、直属高校纪委书记向驻部纪检组、教育部人事司、机关党委纪委报告同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及廉洁自律等情况的制度。研究制订直属单位、高校领导人员管理办法。出台教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专项检查教育部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情况。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着力整治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三、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巡视监督

  8.全面落实中央巡视组专项巡视各项要求。把抓好巡视整改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做实做细,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细化任务清单,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巩固巡视期间立行立改成果,针对巡视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源头治理和预防。认真办理巡视移交的问题线索,建立工作台账,逐一核查处理,做到件件查明。整改情况要公开发布、接受监督。指导督促中管高校自查整改、边学边改和即知即改。

  9.深化巡视监督。坚决贯彻中央巡视工作方针,突出政治巡视,体现“四个意识”,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深化“四个着力”,以“六项纪律”为尺子,重点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问题。完善巡视工作制度,制订贯彻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深化专项巡视,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和重点问题。加大巡视力度,创新巡视工作方式,推进“一托二”巡视,组织实施好直属高校、直属单位的巡视工作。全面用好巡视成果,对巡视发现的问题,反馈时要一针见血指出来,对整改落实情况报告,要公开并开展“回头看”。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拒不整改的,要抓住典型,严肃追责。

  四、加强作风建设,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10.锲而不舍正风肃纪。坚决整治各种顶风违纪行为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坚决防止反弹回潮。紧盯年节和寒暑假期,重点查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公款吃喝、变相公款旅游、违规出国(境)、参加谢师宴和升学宴等突出问题。对直属单位、直属高校落实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出台直属单位、直属高校公务用车改革办法,制订直属机关领导干部外出讲课、报告、咨询和评审活动的有关规定。规范领导干部兼职行为,整治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加强典型问题通报,印发案件剖析警示汇编。

  11.以优良党风引领带动教育风气持续好转。把贯彻《廉洁自律准则》作为改进作风的重要抓手,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自觉带头树立良好作风,解决干部作风不实、管理不严,不作为、乱作为,官僚主义、衙门作风等问题。积极推动党风建设成果向教学、科研领域延伸,制订高等学校学术不端行为处理办法,严厉打击学术造假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炼校训、校规、校风中的精华,重视家风建设。

  五、加强执纪监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12.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认真落实执行新发布的《党纪处分条例》,出台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努力减少存量,坚决遏制增量。加大谈话函询力度,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分类处置问题线索,落实问题线索集体研究制度,健全函询回复材料签字背书和审查机制,核查函询回复的真实性,按照不少于5%的比例抽查核实函询回复情况,经核实后发现存在违纪问题的,严肃从重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加大违纪问题处置情况公开和案例剖析,推动源头防治和综合改革。

  13.突出监督执纪重点。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重点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加大追责问责力度。严肃整治和查处院校设置、高校自主招生、工程建设、校办企业、科研经费、招标采购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14.强化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推动问责制度化程序化建设。对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力,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缺失、监督责任缺位,“四风”和腐败现象多发频发,选人用人失察、任用干部连续出现问题的,都要严肃追责。强化“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建立完善责任追究典型问题通报制度,公开曝光典型问题。

  六、深化标本兼治,规范权力运行

  15.加强对教育管理部门的权力制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行权力清单制度,加强教育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资金分配权、评审评估评比等权力的监管;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加强行政审批取消和下放后的监管,扎紧权力运行的制度“笼子”。推进项目清单制度,清理规范行业评审、评比、评估、竞赛事项。完善教育评审评估评比专家(评委)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教育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重点推进高校招生、财务预决算、人事任免等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6.推动直属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加强直属单位重点领域监管,健全以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的内部控制机制。以加强班子成员薪酬管理为重点,进一步规范直属单位薪酬管理。根据国家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部署,研究制订教育部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核定办法。制订加强直属单位财务管理和资产管理的办法,规范财务资产管理工作。明示收费服务项目清单及标准,规范行业服务。治理教育事业服务、对外办学交流合作等领域突出问题。

  17.推动高等学校廉洁办学。进一步完善以高校章程为龙头的制度体系,完善管理制度,健全议事规则,规范办事程序,形成科学、有效的制度体系。组织开展MBA教育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制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意见。修订《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籍管理、奖学金等评优管理。加强校办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做好企业改制、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资产评估备案、清产核资等工作。巩固科研治理成果,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完善科研项目管理流程。加强高校附属医院党风廉政建设。

  七、坚决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维护教育公平

  18. 坚决治理高校违规招生行为。加大对特殊类型招生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自主招生、艺术类、高水平艺术团、高水平运动队、保送生等特殊类型招生工作开展专项治理,查处和通报一批典型违规违纪问题。切实规范少数民族学生招生工作,防范廉政风险,维护招生公平。综合治理“高考移民”问题。

  19. 深化中小学有偿补课问题治理。完善日常监督工作机制,把有偿补课纳入督导范围,严格落实严禁有偿补课“六条纪律”。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专项治理,教育部将组织重点督查和典型问题通报。对顶风违纪的教师和组织有偿补课的学校严肃查处,严肃追责,公开曝光。对治理行动迟缓、措施不力、问题多发的省份进行约谈,夯实治理责任。

  20. 重点治理虚报冒领民生资金问题。健全“精准助学”工作机制和措施,建立学籍、公安、民政等互联互通的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杜绝重复注册和虚假注册问题。开展中职学校学生资助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坚决查处套取、骗取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资金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执行教育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弄虚作假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追责问责,保证惠民政策落到实处、惠及学生。

  八、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纪检干部队伍

  21.加强教育纪检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三转”,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完善纪检干部培训体系,努力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加强纪律审查人才库建设。大力推进直属高校二级单位纪检机构建设。推动落实《教育部机关直属企事业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办法》《直属高等学校纪委书记选拔任用及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健全教育纪检干部交流、退出机制和考核办法,加强纪检干部监督工作,建设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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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保证,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迫切要求。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青少年学生成长的引路人。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关系到大中小学德育工作状况和亿万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国家的前途命运和民族的未来。我们要从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落实科教兴国、人才强国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新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重要意义。

 

2.党和政府高度重视教师队伍建设。长期以来,广大教师教书育人、敬业奉献,赢得了全社会的尊重。同时也必须看到,在市场经济条件和开放环境下,学校教育和师德建设工作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和新的挑战;人民大众对于优质教育日益增长的需求,对教师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方面和薄弱环节。教师队伍的师德水平和全面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师德建设工作亟待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制度环境亟待进一步改善。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是一项刻不容缓的紧迫任务。

 

二、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3.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总体要求是: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的目标要求,以热爱学生、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以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弘扬高尚师德,力行师德规范,强化师德教育,优化制度环境,不断提高师德水平,造就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为人民服务、让人民满意的教师队伍,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做出新贡献。

 

4.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广大教师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和腐朽思想文化的影响;牢固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要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接触实际,了解国情。要认真学习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学术研究无禁区、课堂讲授有纪律,严格教育教学纪律。要高度重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5.树立正确的教师职业理想。广大教师要有强烈的职业光荣感、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培育优秀人才、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站在时代的前列,努力成为为人民服务的践履笃行的典范。要志存高远,爱岗敬业,忠于职守,乐于奉献,自觉地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以高尚的情操引导学生全面发展。要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把本职工作、个人理想与祖国的繁荣富强紧密联系在一起。

 

6.提高教师的职业道德水平。广大教师要坚持社会主义教育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法律法规;树立先进教育理念,自觉遵循教育规律,积极推进教育创新,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质量;牢固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思想,全面关心学生成长,热爱学生,尊重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形成相互激励、教学相长的师生关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自觉加强师德修养,模范遵守职业道德规范,以身作则,言传身教,为人师表,以自己良好的思想和道德风范去影响和培养学生;大力提倡求真务实、勇于创新、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和学术精神,团结合作、协力攻关、共同进步的团队精神,努力发扬优良的学术风气。坚持科学精神,模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潜心钻研,实事求是,严谨笃学,成为热爱学习、终身学习和锐意创新的楷模。

 

7.着力解决师德建设中的突出问题。要坚决反对教师讥讽、歧视、侮辱学生,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的行为;坚决反对向学生推销教辅资料及其它商品,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等以教谋私的行为;坚决反对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违背学术规范,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不端行为;坚决反对在招生、考试等工作中的不正之风和违纪违法行为;严厉惩处败坏教师声誉的失德行为。

 

8.积极推进师德建设工作改进创新。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师德建设工作必须积极推进观念创新、制度创新。要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师德建设的特点和规律,在内容、形式、方法、手段、机制等方面不断改进和创新,特别要在增强时代感,加强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讲究实际效果,克服形式主义,使师德建设更加贴近实际、贴近教师,把师德规范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使之成为全体教师普遍认同的行为准则,并自觉按照师德规范要求履行教师职责。

 

三、加强和改进师德建设的主要措施

9.强化师德教育。多渠道、分层次地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在加强和改进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理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的同时,重视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学风和学术规范教育。建立和完善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工作者培训制度。对学校班主任、辅导员等德育工作者进行师德教育专题培训。建立和完善新教师岗前师德教育制度。各级各类师范院校和举办教师教育的综合大学,都要适应新的要求,将教师职业道德教育列为教师培养和职后培训的重要环节。要把师德教育作为新一轮中小学教师全员培训的首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10.加强师德宣传。每年教师节组织师德主题教育活动,以庆祝教师节和表彰优秀教师为契机,集中开展师德宣传教育活动;在三年一次全国性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表彰奖励中,表彰师德标兵,优秀班主任、辅导员、德育工作者和德育工作先进集体;组织师德典型重点宣传和优秀教师报告团活动,大力褒奖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广泛宣传模范教师先进事迹,展现当代教师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倡导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举办师德论坛,促进师德建设的理论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推动师德建设工作实现科学化、制度化。

 

11.严格考核管理。进一步完善教师资格认定和新教师聘用制度,把思想政治素质、思想道德品质作为必备条件和重要考察内容;建立师德考评制度,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职务聘任、派出进修和评优奖励等的重要依据。对师德表现不佳的教师要及时劝诫,经劝诫仍不改正的,要进行严肃处理。对有严重失德行为、影响恶劣者一律撤销教师资格并予以解聘。建立师德问题报告制度和舆论监督的有效机制。将师德建设作为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评估的重要指标。

 

12.加强制度建设。修订《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制定《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建设工作评估制度,构建科学有效的师德建设工作监督评估体系。抓紧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评价方法和指标体系,完善相关政策,体现正确导向,为师德建设提供制度保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因地因校制宜,制定可操作的实施办法,完善师德建设规章制度,建立师德建设长效机制。

 

四、切实加强对师德建设的领导

 

13.要将教师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特别是教师职业道德建设。要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优良传统,千方百计地为广大教师办实事、办好事,不断改善教师的工作、学习和生活条件,为教师教书育人创造更为良好的社会环境。全社会都要关心和支持师德工作。要坚持团结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大力宣传人民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为师德建设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14.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师德建设作为一项事关教育工作全局的大事,纳入教育事业总体规划,加强领导,统筹部署,切实做到制度落实、组织落实、任务落实。要将师德建设作为考核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关方面大力支持的领导体制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教育部建立师德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全国师德建设工作。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保证师德建设工作落到实处。要充分发挥教育工会等教师行业组织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15.各级各类学校要把师德建设摆在教师工作的首位,贯穿于管理工作的全过程。学校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师德建设。高校要切实把师德建设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统一规划,开展一次以师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教师轮训,在此基础上,做到经常化、制度化。学校基层党组织、广大党员教师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先锋模范作用。学校教代会和群团组织紧密配合,学生、家长和社会积极参与,形成加强和推进师德建设的合力。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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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 管理的通知

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加强高校科研经费 管理的通知


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多年来,高校作为国家科学研究的重要力量,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规定,不断提高科研经费管理水平和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有效改善了高校科研基础条件,高校科研水平和质量大幅度提升,产出了大量优秀科研成果,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但随着高校科研经费来源渠道的多元化、复杂化,个别高校也出现了一些科研经费使用不当的现象,甚至发生违法违纪行为。为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规范科研经费使用

(一)严格执行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规定。高校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法要求以及科研项目合同、计划任务书和预算批复,组织科研人员合理使用科研经费。对于需要调整预算的情况,应遵照《财政部科技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要求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变更预算和扩大科研经费开支范围。不得调整间接费用。

(二)加强科研经费转拨管理。科研经费转拨必须订立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并经学校科研、财务部门审批,严格执行项目预算,不得层层转拨、变相转拨经费,不得借科研协作之名,将科研经费挪作它用。

(三)加强横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全额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严格合同管理。不得设立帐外资金、“小金库”,不得违反国家科研经费管理政策支出。

(四)加强科研经费大额支出管理。科研经费大额支出应按照内部控制制度的要求,经过各级人员和各个部门审核和签字,不得违反程序进行大额支出;严格履行政府采购程序,强化专家论证,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五)加强项目劳务费管理。各高校应建立科学规范、实事求是编制劳务费预算的制度,不得简单按比例和随意编列。同时,严格劳务支出,科研人员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支出,必须由本人签收或发至本人个人银行账户,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不得由他人以任何理由代签。

(六)加强科研活动支出管理。科研人员在开展科研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应与科研任务具有相关性,不得将无关的支出在科研经费中列支;必须取得真实、合法票据进行财务报销,不得使用假发票;必须按照实际开展的科研活动据实支出,不得虚构经济业务或通过非法手段取得票据套取科研经费。

(七)加强资产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凡使用科研经费购置与形成的固定和无形资产均属于国有资产,统一纳入学校资产管理,不得以任何方式隐匿、私自转让、非法占有或谋取私利,其处置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八)加强项目间接费用和结存结余经费管理。高校应按规定、按比例核定和使用间接费用,并将间接费用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统筹安排使用。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要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最大限度地减少资金的结存结余,不得违反规定使用和转移结存结余资金。

二、进一步加强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完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

(一)明确高校学校一把手责任制。高校是所承担项目经费使用和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一把手要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有关科研经费管理的重大问题应按照有关规定由学校党委常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进行专题研究决定。建立健全经费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制约机制,并采取有效措施切实保障科研、财务、行政等管理部门对项目实施的全面支撑。

(二)建立落实各部门协同管理监督机制。各高校要进一步明确科研、财务、审计和纪检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的职责和权限,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做好科研经费管理工作。

(三)强化项目负责人责任制。项目负责人应对所承担项目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主要责任,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相关性、真实性、有效性和合理性承担相应责任。

(四)建立和完善科研预算审核和科研经费会计核算制度。各高校应在财务管理部门或科研管理部门设立专职岗位,协助项目负责人,按照政策相符性、目标相关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真实地编制项目预算,并加强财务监督,提供全过程服务。学校财务部门应加强科研项目的核算,确保核算内容和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五)完善科研项目评价考核制度。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在项目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开展研究,项目研究结束或通过验收后,应按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结题结账手续。各高校要建立科学的项目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绩效评估,注重科研经费使用效益。

(六)建立科研项目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和科研经费内部检查制度。各高校应逐步探索建立项目绩效情况公示、项目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以及违规使用科研经费行为公开制度,接受群众监督;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

(七)建立科研经费管理队伍和使用人员的培训制度。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科研管理队伍建设,加强对项目执行人员经费使用的指导,安排和落实专项资金,对科研项目负责人、财务管理人员、科研管理人员等进行经费预算、使用、管理等方面的专项培训。

(八)建立高校科研经费管理奖惩机制。对规范、科学、有效使用科研经费并做出突出成果的项目、单位或个人,学校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或行为不当的项目和单位,学校有权进行管理和干预,对有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报告项目委托单位。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相应责任。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的监督管理。各高校应高度重视科研经费管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宣传和引导,加强师德教育和学风建设,尽快制订和完善进一步加强科研经费管理的措施和办法,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教育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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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切实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学风建设的实施意见


教技[201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深化政风、行风建设,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和治理”的精神,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坚决反对不良学风,有效遏制学术不端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教育部决定在“十二五”期间开展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高校学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学风是大学精神的集中体现,是教书育人的本质要求,是高等学校的立校之本、发展之魂。优良学风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根本保证。能否营造一个优良学风环境,关系到高等教育的科学发展和教育事业的兴衰成败。当前,高校的学风总体上是好的。但近一个时期来,在高校教师及学生的教学与科研活动中,急功近利、浮躁浮夸、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论文、考试舞弊等不良现象和不端行为时有发生,严重破坏了教书育人的学术风气,也造成了极其负面的社会影响。切实加强和改进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已经刻不容缓。

二、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

加强高校学风建设,要坚持教育和治理相结合,坚持教育引导、制度规范、监督约束、查处警示,建立并完善弘扬优良学风的长效机制。通过专项教育治理行动,迅速建立学风建设工作体系,明确各地、各部门和高校的责任义务,力争“十二五”期间高校学风和科研诚信整体状况得到明显改观,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学研究水平、增强社会服务能力奠定良好的学风基础。

三、构建学风建设工作体系。

教育部设立学风建设办公室,负责制定高校学风建设相关政策,指导检查高校学风建设工作,接受对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指导协调和督促调查处理。各地、各部门要健全学风建设机构,负责所属高校学风建设工作。各高校要建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负责本校学风建设工作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

四、强化高校的主体责任。

高校主要领导是本校学风建设和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的第一责任人,应有专门领导分工负责学风建设。各地教育部门要将学风建设纳入高校领导班子的考核,完善目标责任制,落实问责机制。高校要将学风建设工作常规化,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建立健全教育宣传,制度建设、不端行为查处等完整的工作体系,实现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和不端行为查处机制三落实、三公开。高校要按年度发布学风建设工作报告

五、建立学术规范教育制度。

坚持把教育作为加强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的基础。在师生中加强科学精神教育,注重发挥楷模的教育作用,强调学者的自律意识和自我道德养成。教育部和中国科协共同组织对全国研究生的科学道德和学风建设宣讲教育。教育部科技委组织专家赴各地讲解《科学技术学术规范指南》。各地教育部门要组织实施本地区的宣讲教育。高校要为本专科生开设科学伦理讲座,在研究生中进行学术规范宣讲教育;要把科学道德教育纳入教师岗位培训范畴和职业培训体系,纳入行政管理人员学习范畴。

六、加强教师的科研诚信教育。

要把教师队伍学风建设作为高校学风建设专项教育和治理行动实施重点。教师学风建设的重点任务是加强科研诚信。高校要对教师进行每年一轮的科研诚信教育,在教师年度考核中增加科研诚信的内容,建立科研诚信档案。教育引导教师热爱科学、追求真理,抵制投机取巧、粗制滥造、盲目追求数量不顾质量的浮躁风气和行为,把优良学风内化为自觉行动。教师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监督,认真审阅他们的实验记录和论文手稿,以严谨治学的精神和认真负责的作风感染教化学生,力争成为言传身教的榜样和教书育人的楷模。

七、切实改进评价考核导向。

尊重人才成长和学术发展规律,避免急功近利和短期行为。各地教育部门在考核评估中,要防止片面量化的倾向,加大质量和贡献指标的权重。正确引导社会的各类高校排行榜更加重视创新质量和贡献。高校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中要体现重创新质量和贡献的导向,全面考察师德、教风、创新和贡献。要防止片面将学术成果、学术奖励和物质报酬、职务晋升挂钩的倾向。

八、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学术委员会的作用。

教育部社科委、科技委分别成立学风建设委员会,以更加有效地加强高校学风建设。高校要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在学风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学术委员会应积极承担学术规范教育和科研诚信宣传,负责本校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取证。

九、加强科学研究的过程管理。

高校要建立实验原始记录和检查制度、学术成果公示制度、论文答辩前实验数据审查制度、毕业和离职研究材料上缴制度、论文投稿作者签名留存制度等科学严谨的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科研项目评审、学术成果鉴定程序,强化申报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异议材料复核、网上公示和接受投诉等制度,增加科研管理的公开性和透明度。

十、强化全方位监督和约束。

坚持把监督作为加强学风和科研诚信的最好防腐剂。提倡同行监督,科研人员和科研管理人员发现或有正当理由怀疑他人有学术不端行为的,有责任进行投诉。强化行政监督,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履行行政监督职责,指导所属高校开展学风教育,完善学术规范,每年进行学风建设工作检查,对于社会影响较大的学术不端投诉,要加强督察督办和具体指导,促使其得到公正公平有效的处理。正确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已经认定的学术不端行为,应该公开事实和处理结果,接受社会力量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十一、规范学术不端行为调查程序。

各类学术不端行为的举报统一由当事人所在高校组织调查。高校接到举报材料后,由校学术委员会(或学风委员会)组织不少于5人的专家组,从学术角度开展独立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提出调查意见,并向当事人公开。如有异议,当事人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异议投诉。调查期间,举报人、被举报人有义务配合调查。调查过程应严格保密。

十二、严肃处理学术不端行为。

对于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要遵循实事求是、严肃认真的原则,同时,注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学校根据专家组调查意见和有关政策规范做出处理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方式包括取消申报项目资格、延缓职称或职务晋升、停止招研究生、解除职务聘任、撤销学位,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经查实的学生学术不端行为,按有关学位、学籍规定处理。如果有证据表明举报人进行了恶意的或不负责任的举报,应对举报人进行相应的教育、警示、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十三、建立定期检查制度。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要在本单位网站上开辟学风建设专栏,公布学风建设年度报告,公开学术不端行为调查处理结果。其中处理结果必须保留3个月以上。教育部每年选择若干单位和高校进行学风建设工作专项巡视。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各主管部门和部属高校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实施细则,并报教育部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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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肃事业单位纪律,规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保证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处分。 

对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参照《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 

对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公共事务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中不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共事务管理活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适用本规定;但监察机关对上述人员违法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的程序和作出处分决定的权限,以及作为监察对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向监察机关提出申诉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及其实施条例办理。 

  第三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犯罪的,应当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 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五条 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 

  (四)开除。 

  其中,撤职处分适用于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第六条 受处分的期间为: 

  (一)警告,6个月; 

  (二)记过,12个月; 

  (三)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24个月。 

  第七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在作出处分决定的当年,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降低岗位等级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一个以上岗位等级聘用,按照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有关规定确定其工资待遇;在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受处分后所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上等次。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任命、考核、工资待遇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参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款规定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终止其与事业单位的人事关系。 

  第八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参加本专业(技术、技能)领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工勤技能人员技术等级考试(评审)。应当取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者职业资格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有两种以上需要给予处分的行为的,应当分别确定其处分。应当给予的处分种类不同的,执行其中最重的处分;应当给予开除以外多个相同种类处分的,执行该处分,但处分期应当按照一个处分期以上、两个处分期之和以下确定。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受到新的处分的,其处分期为原处分期尚未执行的期限与新处分期限之和,但是最长不得超过48个月。 

  第十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人以上共同违法违纪,需要给予处分的,按照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分别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处分: 

(一)在两人以上的共同违法违纪行为中起主要作用的; 

(二)隐匿、伪造、销毁证据的; 

(三)串供或者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四)包庇同案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从重情节。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处分: 

(一)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 

(三)检举他人重大违法违纪行为,情况属实的。 

第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或者免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情节轻微,经过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处分。 

  第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内从重或者从轻给予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情形的,应当在本规定第三章规定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一个处分的档次给予处分。应当给予警告处分,又有减轻处分的情形的,免予处分。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追究纪律责任的,依法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三章 违法违纪行为及其适用的处分 

第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散布损害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损害国家利益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 

  (二)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的; 

(三)接受境外资助从事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四)接受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境外邀请、奖励,经批评教育拒不改正的; 

(五)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和政策,造成不良后果的; 

(六)非法出境、未经批准获取境外永久居留资格或者取得外国国籍的; 

(七)携带含有依法禁止内容的书刊、音像制品、电子读物进入国(境)内的; 

(八)其他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行为,但属于不明真相被裹挟参加、经批评教育后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予处分。 

  第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不服从指挥、调遣或者消极对抗的; 

  (二)破坏正常工作秩序,给国家或者公共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致使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四)发生重大事故、灾害、事件,擅离职守或者不按规定报告、不采取措施处置或者处置不力的; 

  (五)在项目评估评审、产品认证、设备检测检验等工作中徇私舞弊,或者违反规定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泄露国家秘密的; 

(七)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内幕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八)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岗位,或者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人事管理工作中有其他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的; 

(九)其他违反工作纪律失职渎职的行为。 

  有前款第(六)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的; 

(二)利用工作之便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三)在公务活动或者工作中接受礼金、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的; 

(四)利用知悉或者掌握的内幕信息谋取利益的; 

(五)用公款旅游或者变相用公款旅游的; 

(六)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 

(七)其他违反廉洁从业纪律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有关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的; 

(三)擅自设定收费项目或者擅自改变收费项目的范围、标准和对象的; 

(四)挥霍、浪费国家资财或者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 

(五)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有、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 

(六)在招标投标和物资采购工作中违反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或者损失的; 

(七)其他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第二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利用专业技术或者技能实施违法违纪行为的; 

  (二)有抄袭、剽窃、侵吞他人学术成果,伪造、篡改数据文献,或者捏造事实等学术不端行为的; 

  (三)利用职业身份进行利诱、威胁或者误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四)利用权威、地位或者掌控的资源,压制不同观点,限制学术自由,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不良影响的; 

  (五)在申报岗位、项目、荣誉等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六)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一)项规定行为的,给予记过以上处分。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警告或者记过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 

  (一)制造、传播违法违禁物品及信息的; 

  (二)组织、参与卖淫、嫖娼等色情活动的; 

(三)吸食毒品或者组织、参与赌博活动的; 

(四)违反规定超计划生育的; 

  (五)包养情人的; 

  (六)有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或者拒不承担赡养、抚养、扶养义务等的; 

(七)其他严重违反公共秩序、社会公德的行为。 

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行为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 

  第二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其中,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行政机关任命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四章 处分的权限和程序 

第二十三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权限决定: 

  (一)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其中,由事业单位决定的,应当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备案。 

  (二)开除处分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决定,并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对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本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决定;其中,由本单位作出开除处分决定的,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初步调查后,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应当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事业单位负责人批准或者有关部门同意后立案; 

  (二)对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作进一步调查,收集、查证有关证据材料,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三)将调查认定的事实及拟给予处分的依据告知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听取其陈述和申辩,并对其所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记录在案。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应予采信; 

  (四)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对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给予处分、免予处分或者撤销案件的决定; 

  (五)处分决定单位印发处分决定; 

  (六)将处分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人和有关单位,并在一定范围内宣布; 

  (七)将处分决定存入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档案。 

  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法违纪,已经被立案调查,不宜继续履行职责的,可以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暂停其职责。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违法违纪案件立案调查期间,不得解除聘用合同、出国(境)或者办理退休手续。 

  第二十六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进行调查,应当由两名以上办案人员进行;接受调查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情况。以暴力、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方式收集的证据不得作为定案的根据。 

  第二十七条 参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回避申请;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要求其回避: 

  (一)与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 

  (二)与被调查的案件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被调查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第二十八条 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的回避,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决定;其他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的回避,由处分决定单位负责人决定。 

  处分决定单位发现参与违法违纪案件调查、处理的人员有应当回避情形的,可以直接决定该人员回避。 

  第二十九条 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应当自批准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作出决定;案情复杂或者遇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可以延长,但是办案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第三十条 处分决定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原所聘岗位(所任职务)名称及等级等基本情况; 

  (二)经查证的违法违纪事实; 

  (三)处分的种类、受处分的期间和依据; 

  (四)不服处分决定的申诉途径和期限; 

  (五)处分决定单位的名称、印章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第三十一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开除处分后,事业单位应当及时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具体办法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处分的解除 

  第三十二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经原处分决定单位批准后解除处分。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终止或解除聘用合同的,处分期满后,自然解除处分。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要求原处分决定单位提供解除处分相关证明的,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予以提供。 

  第三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个人记功以上奖励的,经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第三十四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解除或者提前解除,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一)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事业单位或者有关部门对受处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并形成书面报告; 

  (二)按照处分决定权限,作出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三)印发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 

  (四)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并在原宣布处分的范围内宣布; 

  (五)将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存入该工作人员的档案。 

  解除处分决定自作出之日起生效。 

  第三十五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的解除或者提前解除按照本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执行回避。 

  第三十六条 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包括原处分的种类和解除或者提前解除处分的依据,以及该工作人员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情况等内容。 

  第三十七条 处分解除后,考核、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受到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受处分前的岗位等级和工资待遇。 

  第三十八条 解除处分的决定应当在处分期满后一个月内作出。 

第六章 复核和申诉 

  第三十九条 受到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处分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复核决定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规定向原处分决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受到处分的中央和地方直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申诉,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受理。 

第四十条 原处分决定单位应当自接到复核申请后的三十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单位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因提出复核、申诉而被加重处分。 

  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处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撤销处分决定,重新作出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重新作出决定: 

  (一)处分所依据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 

  (二)违反规定程序,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 

  (三)超越职权或者滥用职权作出处分决定的。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理复核、申诉的单位应当变更处分决定或者责令原处分决定单位变更处分决定: 

  (一)适用法律、法规、规章错误的; 

  (二)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情节认定有误的; 

  (三)处分不当的。 

  第四十三条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变更,需要调整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或者工资待遇的,应当按照规定予以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分决定被撤销的,应当恢复该工作人员的岗位等级、工资待遇,按照原岗位等级安排相应的岗位,并在适当范围内为其恢复名誉。 

被撤销处分或者被减轻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待遇受到损失的,应当予以补偿。 

第七章 附 则 

  第四十四条 已经退休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受到处分的,不再作出处分决定。但是,应当给予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以上处分的,相应降低或者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第四十五条 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对机关工勤人员给予处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七条 教育、医疗卫生、科技、体育等部门,可以依据本规定,结合自身工作的实际情况,与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国务院监察机关联合制定具体办法。 

第四十八条 本规定自20129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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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云南财经大学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党的思想作风建设,有效实施党内监督,改进作风,增强团结,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有效地贯彻执行,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共云南财经大学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以马克思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团结—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达到统一思想、增强团结、互相监督、改进工作、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党内民主生活会适用于学校党委、各院(部)和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民主生活会,以及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 

第四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遇有特殊情况需延期召开的,必须报告上级党组织同意。召开日期和议题,应提前五天报告上级党组织,以便上级组织派人参加;并提前通知到参加会议的人员,以便参加会议的人员作好准备。 

第五条 参加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为:党委委员。除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外,非中共党员校领导和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组织部、统战部、宣传部负责人可以列席会议。 

院(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院(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委员,非中共党员的领导班子成员列席会议。 

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参加人员为:全体党员。 

党委委员(总支、直属支部委员)要坚持过好党委会(总支、直属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双重民主生活会。 

学校党委委员还应参加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的党内民主生活会。 

第六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内容可根据上级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应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 

(二)贯彻民主集中制、分工负责、协作共事,讲政治、讲干事、讲团结的情况。 

(三)贯彻落实各级党组织确定的目标、任务的情况。 

(四)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的情况。 

(五)在改进工作作风,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为广大师生员工办实事、谋利益的情况。 

(六)其他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七)上级确定的议题。 

第七条 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责任,带头批评和自我批评,引导班子成员之间针对突出问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八条 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开门见山,谈思想、谈问题,对群众所提意见和个人查找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自我批评。 

第九条 开展批评时要逐个提出批评意见,指出不足,提出改进的建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要实事求是,讲真话、讲实话、讲心里话,做到与人为善。 

第十条 发扬党内民主,对于思想上、理论上的不同认识,要采取摆事实、讲道理、民主讨论的办法求得解决,决不能采取压服的办法。 

第十一条 正确对待批评,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的纠缠,不搞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召开前的准备工作程序 

(一)确定中心议题。根据上级党组织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内民主生活会的要求,联系本单位的实际,确定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和需要解决的一、二个突出问题。 

(二)广泛征求意见。通过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个别谈心,以及民主评议等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三)发出会议通知。应提前将确定的会期报告上级党组织,并及时通知到有关人员,做好开会准备。 

(四)作好发言准备。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根据议题,对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上级组织的要求,认真做好个人发言准备。领导成员之间应事先互相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第十三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召开程序 

(一)党内民主生活会由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负责说明本次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并提出具体要求。 

(二)学习上级有关文件。 

(三)通报党内外群众意见。 

(四)主持人和出席人员应根据重点议题向会议提交书面汇报材料,并认真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开展积极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因故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委托发言,会议的情况及批评意见会后应转告缺席人员。 

(五)主持人进行归纳总结,并研究会议上提出的而又能当场解决的问题。 

(六)请参加会议的上级组织领导或代表讲话。 

第十四条 党内民主生活会后落实阶段的程序 

(一)制订整改措施。对于党员领导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制订好整改措施,并由分工领导干部具体负责落实,主要领导加强检查督促。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的重要问题,需上级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报告;属于违反党纪国法的,应分别交纪委、监察或司法部门查处。在民主生活会上提出重要问题,党组织没有及时研究解决和向上级报告的,应追究民主生活会主持人或召集人的责任。 

(二)及时汇报。党内民主生活会情况和解决的主要问题,应按照有关要求,及时用书面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三)及时反馈。应当以适当的方式将党内民主生活会的有关情况和整改措施向党内外群众反馈,以便取得群众的监督和帮助。 

第十五条 对于无故不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的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应给予批评教育。 

第十六条 学校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组织部负责组织,院(部)、单位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民主生活会由院(部)、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支部书记负责组织,会议材料会后应分级统一收集整理归档。 

第十七条 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对于违反党内民主生活会规定侵害党员权利的,由学校纪委负责办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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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

云南财经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意见》,加强和改进学校基层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结合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建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考核对象为校属各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第二章 考核的原则及内容

 

第三条 考核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鼓励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

 

第四条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五项内容和一个特色项目(见附表)。

 

第三章 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校党委每年初与校属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签订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

 

第六条 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党委组织部)负责实施。

 

第七条 考核程序

 

(一)自评。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按照《云南财经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的要求,对本级党建工作进行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给出自评分。

 

(二)考核组考核。学校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人员,组成若干考核小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评估等形式对基层党委党建工作进行评价。

 

(三)校党委审定。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汇总各考核小组的考核情况,提出考核意见,报校党委审定。

 

(四)公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考核结果。

 

第四章 考核等级和结果运用

 

第八条 考核等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九条 各等次评定标准

 

(一)优秀:考核分90分以上,从高到低取前20%为优秀;

 

(二)良好:考核分76分以上。

 

(三)合格:考核分60-75分。

 

(四)不合格:考核分59分以下。

 

第十条 结果运用。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为 优秀的予以表彰奖励; 考核为 不合格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免谈话或作出相应的组织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校属各党委(总支)可根据实际情况制订本单位所属党支部考核的具体办法和奖惩措施。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党委组织部负责解释。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附表:云南财经大学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考核体系

 

附表

 

云南财经大学基层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分值

 

考核要点及支撑材料

 

自评分

 

考核组评分

 

1 . 思想建设(25分)

 

1.1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教育方针,及时传达中央和省委及校党委的有关文件和重要会议精神。根据单位实际制定贯彻方案、措施。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具有科学的办学指导思想和正确的政策导向。

 

8

 

1.1.1 单位的发展规划或目标;

 

1.1.2 相关内容的总结材料;

 

1.1.3 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的会议记录及纪要;

 

1.1.4 贯彻落实的有关文件和材料、图片、音像资料。

 

1.2 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师生的理论武装,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

 

8

 

1.2.1 中心组人员名单及学习制度、学习计划、学习记录,个人学习的记录本和心得体会;

 

1.2.2 学习过程的痕迹管理,包括学习计划、考勤、总结;

 

1.2.3 加强对师生的理论武装,有计划,有考勤,效果好。

 

1.3 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切实加强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9

 

1.3.1 对本单位教职工思想状况、关注热点问题的调研报告及解决存在问题的措施、效果;

 

1.3.2 加强和改进师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措施及效果;

 

1.3.3 教职工“三育人”获奖情况;

 

1.3.4 学生获奖情况(没有学生的单位不作此项考核)。

 

2 . 领导班子建设(20分)

 

2.1 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合理,职责明确,积极主动做好分管工作;班子团结,配合默契,组织纪律性强。严格落实学校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和专项工作,落实以上工作成立的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能力强,业绩突出。

 

7

 

2.1.1 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名单及分工情况;

 

2.1.2 对学校重要工作及专项工作成立的领导机构及分工,工作落实情况,取得的业绩;

 

2.1.3 单位及领导班子成员在管理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获奖情况;

 

2.1.4 单位和领导班子成员的述职报告;

 

2.1.5 其它情况。

 

2.2 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共同做好本单位后备干部的选拔、培养工作,加强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选配好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并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5

 

2.2.1 本单位后备干部推荐、培养情况;

 

2.2.2 本单位中层管理人员教育培训情况。

 

2.2.3 其它情况。

 

2.3 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凡是涉及单位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单位发展建设的重大事项等,能坚持集体讨论,科学决策,决策前能够充分听取单位群众的意见。不断加大推进院务公开的力度,认真、主动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坚持每学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切实解决班子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8

 

2.3.1 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落实情况、会议记录;

 

2.3.2 党委会会议记录;

 

2.3.3 民主生活会会议记录及个人剖析材料;

 

2.3.4 院务公开的执行情况;

 

2.3.5 党政班子团结干事情况;

 

2.3.6 其它情况。

 

3、组织建设

 

30分)

 

3.1 组织机构设置。基层党委设置合理,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党务工作者,包括组织员队伍。

 

3

 

3.1.1 基层党委、支部党组织设置情况网络图。

 

3.1.2 组织员名单。

 

3.2 党员发展工作。有党员发展规划,有年度发展党员工作目标,每学期专题研究发展工作,年底统计本科学生党员发展人数占学生人数比列一年级不高于5%、二年级不高于15%、三年级不高于20%、四年级不高于5%,研究生党员毕业前比例不低于50%。重视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发展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符合程序、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填写规范。

 

12

 

3.2.1 学生“双学”工作情况;

 

3.2.2 教师“双培养”工作落实情况;

 

3.2.3 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及培训情况;

 

3.2.4 党员发展规划、年度发展计划及落实情况;

 

3.2.5 教工党员结构比例分析,学生党员比例分析;

 

3.2.6 报批党员发展材料及时规范。

 

3.3 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创新活动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探索创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机制,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对党组织关系接转、党籍管理、入党材料归档、党费收缴等工作,明确了责任人,并做到及时、规范。

 

8

 

3.3.1 党员经常性教育制度落实情况,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目录及记录、党员学习笔记;

 

3.3.2 党员管理的相关制度、办法、落实情况;流动党员管理情况;

 

3.3.3 支部活动记录;

 

3.3.4 党支部、党员作用发挥情况;

 

3.2.6 党员档案及时报审和归档,要件齐备,没有遗失遗漏情况;

 

3.2.7 及时转接组织关系,数据完整,党籍管理规范;

 

3.2.8 及时完成党费收缴和党内统计工作,准确无误。

 

3.4 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的领导,统战工作、工会、共青团、学生工作有成效。

 

7

 

3.4.1 设置统战委员,统战工作年度计划和总结,本单位统战对象情况及相关工作情况;

 

3.4.2 推优入党情况;

 

3.4.3 共青团、学生团学活动开展情况及取得的成绩;

 

3.4.4 工会开展活动情况。

 

4.制度建设(10分)

 

重视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分工议事决策制度,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制度,基层组织建设相关制度(党员发展工作和教育管理制度、基层组织工作制度),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其他日常管理工作规范,不断提高制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10

 

4.1 领导班子分工议事决策制度;

 

4.2 领导班子学习教育制度;

 

4.3 党员发展工作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

 

4.4 基层组织工作制度;

 

4.5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4.6 其他管理工作制度。

 

5、党风廉政建设(15)

 

认真落实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广泛宣传和深刻认识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从源头上治理党政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现象,严肃查处党政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

 

15

 

校纪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结果。

 

加分项:特色项目(5分)

 

项目特色鲜明,有创新,通过项目的实施解决了单位发展建设中的突出问题,实施效果好,促进了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的充分发挥。

 

5

 

由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自主提供1项反映自身党建工作特色的有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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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云南财经大学加强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自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推进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学校决定在全校推行二级单位自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改革创新、统筹推进、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制度创新为核心,整体推进基层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党政重视是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前提。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党政领导班子务必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严格按照每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要求,建立健全领导机构,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人员经费,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年度党政工作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实。认真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计划,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形成年初有计划、年内有步骤、年终有总结的工作机制。

(二)重视教育,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 廉政教育是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把廉政教育放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首位,坚持经常性教育和主题性教育相结合,先进示范教育和反面警示教育相结合,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的原则,不断加强党员领导干部和师生员工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各教学单位要把廉政文化教育与大学生政治思想理论课教学相结合,充分利用新生入学教育、校纪法规教育、毕业生教育等形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推进校园廉洁文化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的“三进工作”,促进大学生廉洁自律和遵纪守法意识的不断提高,营造风清气正、和谐上进的校园廉政文化氛围。

(三)完善制度,形成依法行政、照章办事的良好氛围。 制度建设是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保证。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把制度建设和落实执行当作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常抓不懈,要根据管理工作和廉政建设的需要对制度适时加以修订完善,进一步规范行政管理工作,形成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良好工作氛围。

(四)强化监督,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监督检查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关键。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充分发挥监督工作职能,带头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纪律作风和廉洁自律的监督;加强对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效率效能的监督;加强对招生收费和考风考纪的监督;加强对干部人事和财务工作的监督;加强对内部重点岗位和重要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

(五)创新工作,探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新思路新方法。 创新工作是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要求。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结合试行自主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实际,不断拓宽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幅面,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注重发挥自身特色,除按要求完成上级机关和学校部署的工作任务外,积极探索实践反腐倡廉建设新方法,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稳步发展。

三、具体要求

(一)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组织学习校纪委编印下发的《云南财经大学200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文件汇编》、《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学习材料》和《云南财经大学2009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深刻领会中央及部省厅有关党风廉政和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精神,熟悉掌握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年度工作规划和任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部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认真开展工作。

(二)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各项具体任务,注重廉政工作信息报送、廉政网页建设和相关资料的收集归档,建立良好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三)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由校党委统一安排检查考核。机关党委和后勤产业集团党委分别负责对机关各职能部门和后勤各下属实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年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四)各党委(总支、直属支部)要建立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指定廉政信息员,并将年度工作计划、领导小组分工情况及廉政信息员姓名、职务等情况(附电子版)于630日前报校纪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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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廉洁自律八条规定

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廉洁自律八条规定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各级领导干部和全体教职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师德师风,根据中央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系列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的“八项规定”,结合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实际,特对《云南财贸学院教职工廉洁自律八条规定》进行修订,提出《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廉洁自律八条规定》。

一、遵章守纪。不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人事纪律、财经纪律、招标采购纪律、招生纪律;不准以任何形式泄露党和国家的秘密;不准在师生中传信谣言,传播淫秽物品;不准参与各种非法组织和非法活动。

二、依法治校。不准违反规定操作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不准利用学校或部门名义,擅自招生办学。

三、规范执教。不准向学生传播损害党和国家形象及不健康的思想内容;不准公开发表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讽刺、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利用职权向学生推销书刊、教辅资料和其他学习用品;不准擅自停课和私自调课;不准在课堂上吸烟和使用通讯设备。

四、清正廉洁。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在公务活动中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含家长)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含家长)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准挪用公款或占有公共资源办理私事;不准公车私用。

五、爱岗敬业。不准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不准敷衍塞责、推诿扯皮;不准以任何理由拒绝管理和服务对象(含家长)合理正当的要求;不准对管理和服务对象(含家长)态度冷漠生硬、作风粗暴。

六、崇尚师德。不准从事有悖于师德师风和教师形象的活动;不准参加封建迷信活动和邪教活动;不准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不准酗酒;不准从事其他有悖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活动。

七、恪守诚信。不准抄袭、冒用、剽窃他人科研成果;不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骗取学术荣誉和职称;不准违反规定使用科研经费;不准从事其他有悖于学术道德的活动。

八、勤俭节约。不准挥霍公款和浪费资产财物;不准在公务活动中超标准接待;不准动用公款相互宴请、自请自吃、外出旅游;不准组织或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不准公款消费白酒和高档红酒。

 

学校纪委在致远楼西侧纪委宣传橱窗旁设立举报信箱,同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087165114879)和电子信箱(yncjdxjwjsc@sina.com),欢迎广大师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对违纪违规事件实名举报,对学校廉政建设给予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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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


第一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廉洁奉公,忠于职守。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索取管理、服务对象的钱物;

(二)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三)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四)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

(五)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

(六)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严防商品交换原则侵入党的政治生活和国家机关的政务活动。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个人经商、办企业;

(二)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者兼职取酬,以及从事有偿中介活动;

(三)违反规定买卖股票;

(四)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二)借用公款逾期不还;

(三)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

(四)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

(五)以人人名义存储公款。

第四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

(二)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

(三)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出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

(四)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

(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打击报复,营私舞弊。

第五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涉及与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有利害关系的事项,应当奉公守法。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

(二)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的费用;

(三)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外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

(四)妨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的调查处理;

(五)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

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

第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不准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的接待;

(二)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

(三)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

(四)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

(五)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第二章 实施与监督

第七条 各级党委(党组)负责本准则的贯彻实施。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本准则,同时抓好主管地区、部门和单位的贯彻实施。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协助同级党委(党组)抓好本准则的落实,并负责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 贯彻实施本准则,要发挥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

第九条 党员领导干部要参加民主生活会,要对照本准则进行检查,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十条 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实施和执行本准则的情况,应列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作为对其任免、奖惩的重要依据。

第十一条 党员领导干部违反本准则的,依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大型、特大型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国有中型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实行公司制的大中型企业中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或者由国有投资主体委派(包括招聘)的党员领导干部、选举产生并经主管部门批准的党员领导干部、企业党组织的领导干部。

县(市)直属机关的科级党员领导干部,乡(镇)党员领导干部,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第十三条 本准则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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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

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廉政准则》),正确处理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党员领导干部对违反《廉政准则》的行为,应当主动检查纠正。能够主动检查纠正,情节较轻的,可以不予处分或者免予处分,但应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的,从轻或者减轻处分。不动检查纠正的,依照本实施办法处理。

第三条 《廉政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已到退(离)休年龄尚未办理退(离)休手续,以及已办退(离)休手续但返聘后又担任相应领导职务的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小型企业的党员领导干部,参照执行《廉政准则》。

第二章 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第一节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

第四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一项所称“管理、服务对象”,是指行政机关的工作对象、司法机关和执纪机关查处的案件当事人、组织(人事)部门的工作对象以及其他领导干部所在部门和单位法定职责范围内管理和服务的对象。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索取管理、服务对象钱物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以下简称《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对变相索要物品或者索要物品后象征性地付少量钱款的行为,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二项所称“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是指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亲属的礼物馈赠和宴请。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的,所接受的礼物应当一律登记、交公。不登记、交公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五条的规定处理。用公款宴请的,宴请费用由宴请者和受请者个人负担。

第六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项所称“公务活动”,包括国内公务活动和对外公务活动。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项所称“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包括接受用公款以各种名义赠送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以及接受个人赠送的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在公务活动中接受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的,所接受的礼金、有价证券,一律登记、交公。不登记、交公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七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四项所称“其他支付凭证”包括支票、本票、汇票及各种有价识别磁卡等支付凭证。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下属单位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或者个人赠送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处理。所接受的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应当退还或者上缴,已经支付的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八条 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处理;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职称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所获取的荣誉、职称及其他利益予以取消或者纠正。

第九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六项所称“喜庆事宜”,包括本人及家庭成员职务升迁、过生日、迁新居等喜庆事宜。

用公款公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所用公款公物应当退赔。

第二节 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活动

第十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一项所称“个人经商办企业”,是指个人独自经商办企业,与他人合资、合股、合作、合伙经商办企业,私自以承包、租赁、受聘等方式经商办企业。

个人经商办企业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一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二项所称“经济实体”,包括各种企业、公司、营利性的事业单位和民办学校、医院、文艺团体等民办非企业单位。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二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199310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等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制定的有关规定。

违反规定在经济实体中兼职(包括名誉职务)或者兼职取酬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处理,并应当辞去一方职务,所领取的报酬(包括各种经济利益)应当上缴。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中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党员领导干部个人从事有偿中介活动的,比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所收取的钱物应当上缴。

第十二条 《廉政准则》第二条第三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199310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反腐败斗争近期抓好几项工作的决定》,1993422日国务院发布的《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19934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规定。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买卖股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所持有的股票,依照《股票发行与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处理。

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的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购买企业内部职工股的,或者《廉政准则》第十二条所列企业党员领导干部购买所在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内部职工股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处理。所持有的企业内部职工股,依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体改委等部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立即制止发行内部职工股不规范做法意见>的紧急通知》的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 个人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并责令纠正。

擅自以个人名义用公款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者投资入股,构成贪污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理;构成挪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节 禁止假公济私、化公为私

第十四条 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其便利条件,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他人用公款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行为之外,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用公款报销或者用本单位的信用卡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借用公款逾期不还,情节严重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处理,并追还所欠公款。

借用公款供个人进行营利活动或者非法活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二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处理。所借用的公款应当立即归还并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付息,所获利润和其他非法所得,责令上缴。

第十六条 公费出国(境)旅游或者变相出国(境)旅游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旅游费用由个人负担。

第十七条 《廉政准则》第三条第四项所称“高消费娱乐活动”,包括营业性的歌厅、舞厅、夜总会和高尔夫球等娱乐活动。

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和获取各种形式的俱乐部会员资格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所用公款由个人负担。国有企业党员领导干部在业务招待中用公款参与高消费娱乐活动,未违反业务招待费使用规定的除外。

第十八条 本人或者指使他人以私人名义存储公款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条的规定处理。

第四节 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第十九条 采取不正当手段为本人谋取职位的,依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行为的处理规定》(以下简称《处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条 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依照《处理规定》第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一条 在工作调动、机构变动时,突击提拔干部,或者在调离后干预原地区、原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的,依照《处理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依照《处理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打击报复或者营私舞弊的,依照《处理规定》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四条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封官许愿的,依照《处理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 违反《廉政准则》第四条和第五条第一项的规定,所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依照《处理规定》第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五节 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第二十六条 要求或者指使提拔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的,依照《处理规定》第七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 利用自己主管、管理、经手公共财物的权力及其便利条件,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处理。

利用职务上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由他人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除本条第一款、第二款所列行为之外,利用职务或者工作上的便利,用公款支付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学习、培训费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 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出国(境)旅游、探亲、留学向国(境)上个人或者组织索取资助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六十一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九条 防碍涉及配偶、子女、其他亲友及身边工作人员案件调查处理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条 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对其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友获取的经济利益依法予以处理。

第三十一条 《廉政准则》第五条第二款所称“个人经商办企业”,除包括本实施办法第十条第一款规定的外,还包括在国(境)外注册公司回国(境)内经商。

《廉政准则》第五条第二款所称“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是指受聘于外商独资企业或者外商独资企业驻国(境)内的办事机构。省(部)级以上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及管辖的业务范围个人经商办企业和在外商独资企业任职的,领导干部应要求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限期纠正。拒不纠正的,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上调整其职务,并比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处理。

第六节 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

第三十二条 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接受超过规定标准接待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 《廉政准则》第六条第二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19891219日《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中央国家机关部级干部宿舍修缮标准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规定。

违反规定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超过规定标准的装修费用,由个人负担。所购买的住房依照国家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住房制度改革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四条 擅自用公款包租或者占用客房供个人使用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所用公款由个人负担,所包租、占用的客房立即退出。

第三十五条 《廉政准则》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违反规定”,是指违反199495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政机关汽车配备和使用管理的规定》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的有关规定。违反规定配备、使用小汽车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四条和《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政机关县(处)级上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购买、更换小汽车行为的党纪处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的,依照《纪律处分条例》和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通信工具应当上缴。

第三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实施办法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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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中央“八项规定”、“六项禁令”


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

一、要改进调查研究,到基层调研要深入了解真实情况,总结经验、研究问题、解决困难、指导工作,向群众学习、向实践学习,多同群众座谈,多同干部谈心,多商量讨论,多解剖典型,多到困难和矛盾集中、群众意见多的地方去,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要轻车简从、减少陪同、简化接待,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安排群众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不摆放花草,不安排宴请。

二、要精简会议活动,切实改进会风,严格控制以中央名义召开的各类全国性会议和举行的重大活动,不开泛泛部署工作和提要求的会,未经中央批准一律不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提高会议实效,开短会、讲短话,力戒空话、套话。

三、要精简文件简报,切实改进文风,没有实质内容、可发可不发的文件、简报一律不发。

四、要规范出访活动,从外交工作大局需要出发合理安排出访活动,严格控制出访随行人员,严格按照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一般不安排中资机构、华侨华人、留学生代表等到机场迎送。

五、要改进警卫工作,坚持有利于联系群众的原则,减少交通管制,一般情况下不得封路、不清场闭馆。

六、要改进新闻报道,中央政治局同志出席会议和活动应根据工作需要、新闻价值、社会效果决定是否报道,进一步压缩报道的数量、字数、时长。

七、要严格文稿发表,除中央统一安排外,个人不公开出版著作、讲话单行本,不发贺信、贺电,不题词、题字。

八、要厉行勤俭节约,严格遵守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执行住房、车辆配备等有关工作和生活待遇的规定。

六项禁令

一、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各地各部门要大力精简各种茶话会、联欢会,严格控制年终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单位之间不搞节日慰问活动,未经批准不得举办各类节日庆典活动。上下级之间、部门之间、单位之间、单位内部一律不准用公款送礼、宴请。各地都不准到省、市机关所在地举办乡情恳谈会、茶话会、团拜会等活动,已有安排的,必须取消。各级党政干部一律不准接受下属单位安排的宴请,未经批准不准参与下属单位的节日庆典活动。

二、严禁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一律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形式向上级部门赠送土特产,包括各种提货券。各级党政干部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下基层调研等收受下属单位赠送的土特产和提货券。各级党政机关要严格纪律要求,加强管理,杜绝在机关收受和分发土特产的情况发生。

三、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严格把关,严于律己,要坚决拒收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商业预付卡,严禁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借机敛财。

四、严禁滥发钱物,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各地各部门不准以各种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准违反规定印制、发售、购买和使用各种代币购物券(卡);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安排私人度假旅游、出国(境)旅游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使用公车、在节日期间公车私用。

五、严禁超标准接待。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参加会议、检查工作等,要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有关要求执行。

六、严禁组织和参与赌博活动。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赌博的严重危害性,决不组织和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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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央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浪费,是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进行不必要的公务活动,或者在履行公务中超出规定范围、标准和要求,不当使用公共资金、资产和资源,给国家和社会造成损失的行为。

第四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应当遵循下列原则: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科学设定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加强厉行节约绩效考评;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坚持公开透明,除涉及国家秘密事项外,公务活动中的资金、资产、资源使用等情况应予公开,接受各方面监督;坚持深化改革,通过改革创新破解体制机制障碍,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长效机制。

第五条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负责统筹协调、指导检查全国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建立协调联络机制承办具体事务。地方各级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指导检查本地区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

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宣传、外事、发展改革、财政、审计、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依规履行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相关工作的管理、监督等职责。

第六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组织领导。党政机关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总责,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预算编制管理,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将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部门预算。

党政机关依法取得的罚没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收益和处置等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国库,严禁以任何形式隐瞒、截留、挤占、挪用、坐支或者私分,严禁转移到机关所属工会、培训中心、服务中心等单位账户使用。

第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

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建立预算执行全过程动态监控机制,完善预算执行管理办法,建立健全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增强预算执行的严肃性,提高预算执行的准确率,防止年底突击花钱等现象发生。

第九条 推进政府会计改革,进一步健全会计制度,准确核算机关运行经费,全面反映行政成本。

第十条 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会议、培训等工作特点,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水平,制定分地区的公务活动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加强相关开支标准之间的衔接,建立开支标准调整机制,定期根据有关货物和服务的市场价格变动情况调整相关开支标准,增强开支标准的协调性、规范性、科学性。

严格开支范围和标准,严格支出报销审核,不得报销任何超范围、超标准以及与相关公务活动无关的费用。

第十一条 全面实行公务卡制度。健全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党政机关国内发生的公务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经费支出,除按规定实行财政直接支付或者银行转账外,应当使用公务卡结算。

第十二条 党政机关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政府采购应当依法完整编制采购预算,严格执行经费预算和资产配置标准,合理确定采购需求,不得超标准采购,不得超出办公需要采购服务。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得违反规定以任何方式和理由指定或者变相指定品牌、型号、产地。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应当进行公开招标,确需改变采购方式的,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公示和审批程序。列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应当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并逐步实行批量集中采购。严格控制协议供货采购的数量和规模,不得以协议供货拆分项目的方式规避公开招标。

党政机关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采购需求组织验收。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逐步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以及专业化水平进行综合、客观评价。

加快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建设,推进电子化政府采购。

第三章 国内差旅和因公临时出国(境)

第十三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

第十四条 国内差旅人员应当严格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住宿、就餐,费用由所在单位承担。

差旅人员住宿、就餐由接待单位协助安排的,必须按标准交纳住宿费、餐费。差旅人员不得向接待单位提出正常公务活动以外的要求,不得接受礼金、礼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十五条 统筹安排年度因公临时出国计划,严格控制团组数量和规模,不得安排照顾性、无实质内容的一般性出访,不得安排考察性出访,严禁集中安排赴热门国家和地区出访,严禁以各种名义变相公款出国旅游。严格执行因公临时出国限量管理规定,不得把出国作为个人待遇、安排轮流出国。严格控制跨地区、跨部门团组。

组织、外专等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出国培训总体规划和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出国培训规模,科学设置培训项目,择优选派培训对象,提高出国培训的质量和实效。

第十六条 外事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因公临时出国审核审批管理,对违反规定、不适合成行的团组予以调整或者取消。

加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预算总额控制,严格执行经费先行审核制度。无出国经费预算安排的不予批准,确有特殊需要的,按规定程序报批。严禁违反规定使用出国经费预算以外资金作为出国经费,严禁向所属单位、企业、我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者转嫁出国费用。

第十七条 出国团组应当按规定标准安排交通工具和食宿,不得违反规定乘坐民航包机,不得乘坐私人、企业和外国航空公司包机,不得安排超标准住房和用车,不得擅自增加出访国家或者地区,不得擅自绕道旅行,不得擅自延长在国外停留时间。

出国期间,不得与我国驻外机构和其他中资机构、企业之间用公款互赠礼品或者纪念品,不得用公款相互宴请。

第十八条 严格根据工作需要编制出境计划,加强因公出境审批和管理,不得安排出境考察,不得组织无实质内容的调研、会议、培训等活动。

严格遵守因公出境经费预算、支出、使用、核算等财务制度,不得接受超标准接待和高消费娱乐,不得接受礼金、贵重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

第四章 公务接待

第十九条 建立健全国内公务接待集中管理制度。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和指导。

第二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制度,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不予接待,严禁将非公务活动纳入接待范围。

第二十一条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实行接待费支出总额控制制度。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标准安排接待对象的住宿用房,协助安排用餐的按标准收取餐费,不得在接待费中列支应当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不得以举办会议、培训等名义列支、转移、隐匿接待费开支。

建立国内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如实反映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接待费用等情况。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的凭证之一并接受审计。

第二十二条 外宾接待工作应当遵循服务外交、友好对等、务实节俭的原则。外宾邀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接待活动,从严从紧控制外宾团组和接待费用。

第二十三条 有关部门和地方应当参照国内公务接待标准,制定招商引资等活动的接待办法,严格审批,强化管理,严禁超规格、超标准接待,严禁扩大接待范围、增加接待项目,严禁以招商引资等名义变相安排公务接待。

第二十四条 党政机关不得以任何名义新建、改建、扩建所属宾馆、招待所等具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者场所。

建立接待资源共享机制,推进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的集中统一管理和利用。健全服务经营机制,推行机关所属接待、培训场所企业化管理,降低服务经营成本。

积极推进国内公务接待服务社会化改革,有效利用社会资源为国内公务接待提供住宿、餐饮、用车等服务。

第五章 公务用车

第二十五条 坚持社会化、市场化方向,改革公务用车制度,合理有效配置公务用车资源,创新公务交通分类提供方式,保障公务出行,降低行政成本,建立符合国情的新型公务用车制度。

改革公务用车实物配给方式,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普通公务出行由公务人员自主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取消的一般公务用车,采取公开招标、拍卖等方式公开处置。

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不得以车改补贴的名义变相发放福利。

第二十六条 党政机关应当从严配备实行定向化保障的公务用车,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

严格按规定配备专车,不得擅自扩大专车配备范围或者变相配备专车。

从严控制执法执勤用车的配备范围、编制和标准。执法执勤用车配备应当严格限制在一线执法执勤岗位,机关内部管理和后勤岗位以及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一律不得配备。

第二十七条 公务用车实行政府集中采购,应当选用国产汽车,优先选用新能源汽车。

公务用车严格按照规定年限更新,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应当继续使用,不得因领导干部职务晋升、调任等原因提前更新。

公务用车保险、维修、加油等实行政府采购,降低运行成本。

第二十八条 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第二十九条 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

第六章 会议活动

第三十条 党政机关应当精简会议,严格执行会议费开支范围和标准。

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分类管理、分级审批。财政部门应当会同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制定本级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从严控制会议数量、会期和参会人员规模。完善并严格执行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制度规定。

第三十一条 会议召开场所实行政府采购定点管理。会议住宿用房以标准间为主,用餐安排自助餐或者工作餐。

会议期间,不得安排宴请,不得组织旅游以及与会议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发放纪念品。

完善会议费报销制度。未经批准以及超范围、超标准开支的会议费用,一律不予报销。严禁违规使用会议费购置办公设备,严禁列支公务接待费等与会议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套取会议资金。

第三十二条 建立健全培训审批制度,严格控制培训数量、时间、规模,严禁以培训名义召开会议。

严格执行分类培训经费开支标准,严格控制培训经费支出范围,严禁在培训经费中列支公务接待费、会议费等与培训无关的任何费用。严禁以培训名义进行公款宴请、公款旅游活动。

第三十三条 未经批准,党政机关不得以公祭、历史文化、特色物产、单位成立、行政区划变更、工程奠基或者竣工等名义举办或者委托、指派其他单位举办各类节会、庆典活动,不得举办论坛、博览会、展会活动。严禁使用财政性资金举办营业性文艺晚会。从严控制举办大型综合性运动会和各类赛会。

经批准的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应当严格控制规模和经费支出,不得向下属单位摊派费用,不得借举办活动发放各类纪念品,不得超出规定标准支付费用邀请名人、明星参与活动。为举办活动专门配备的设备在活动结束后应当及时收回。

第三十四条 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类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实行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两级审批制度。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费用由举办单位承担,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相关单位和个人收取费用。

第七章 办公用房

第三十五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当恢复原使用功能。严禁出租出借办公用房,已经出租出借的,到期必须收回;租赁合同未到期的,租金收入应当按照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第三十七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朴素、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格执行办公用房建设标准、单位综合造价标准和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符合土地利用和城市规划要求。党政机关办公楼不得追求成为城市地标建筑,严禁配套建设大型广场、公园等设施。

第三十八条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投资,统一由政府预算建设资金安排。土地收益和资产转让收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不得直接用于办公用房建设。

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改造项目所需投资,统一列入预算由财政资金安排解决,未经审批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

第三十九条 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和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加强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监理和审计监督。加快推行办公用房建设项目代建制。

办公用房因使用时间较长、设施设备老化、功能不全,不能满足办公需求的,可以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项目应当以消除安全隐患、恢复和完善使用功能、降低能源资源消耗为重点,严格履行审批程序,严格执行维修改造标准。

第四十条 建立健全办公用房集中统一管理制度,对办公用房实行统一调配、统一权属登记。

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本单位“三定”方案,从严核定、使用办公用房。超标部分应当移交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用于统一调剂。

新建、调整办公用房的单位,应当按照“建新交旧”、“调新交旧”的原则,在搬入新建或者新调整办公用房的同时,将原办公用房腾退移交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统一调剂使用。

因机构增设、职能调整确需增加办公用房的,应当在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中解决;本单位现有办公用房不能满足需要的,由机关事务管理部门整合办公用房资源调剂解决;无法调剂、确需租用解决的,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不得以变相补偿方式租用由企业等单位提供的办公用房。

第四十一条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应当按照标准配置使用一处办公用房,确因工作需要另行配置办公用房的,应当严格履行审批程序。领导干部不得长期租用宾馆、酒店房间作为办公用房。配置使用的办公用房,在退休或者调离时应当及时腾退并由原单位收回。

第八章 资源节约

第四十二条 党政机关应当节约集约利用资源,加强全过程节约管理,提高能源、水、粮食、办公家具、办公设备、办公用品等的利用效率和效益,统筹利用土地,杜绝浪费行为。

第四十三条 对能源、水的使用实行分类定额和目标责任管理。推广应用节能技术产品,淘汰高耗能设施设备,重点推广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积极使用节水型器具,建设节水型单位。

健全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政策,严格执行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

第四十四条 优化办公家具、办公设备等资产的配置和使用,通过调剂方式盘活存量资产,节约购置资金。已到更新年限尚能继续使用的,不得报废处置。

对产生的非涉密废纸、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废旧物品进行集中回收处理,促进循环利用;涉及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进行销毁。

第四十五条 党政机关政务信息系统建设应当统筹规划,统一组织实施,防止重复建设和频繁升级。

建立共享共用机制,加强资源整合,推动重要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降低软件开发、系统维护和升级等方面费用,防止资源浪费。

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行无纸化办公,减少一次性办公用品消耗。

第九章 宣传教育

第四十六条 宣传部门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重要宣传内容,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媒体作用,重视运用互联网等新兴媒体,通过新闻报道、文化作品、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优秀品德,宣传阐释相关制度规定,宣传推广厉行节约的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倡导绿色低碳消费理念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

第四十七条 党政机关应当把加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教育作为作风建设的重要内容,融入干部队伍建设和机关日常管理之中,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各种铺张浪费现象和行为,应当严肃批评、督促改正。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不定期曝光铺张浪费的典型案例,发挥警示教育作用。

组织人事部门和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应当把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创新教育方法,切实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四十八条 党政机关应当围绕建设节约型机关,组织开展形式多样、便于参与的活动,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节约意识、珍惜物力财力,积极培育和形成崇尚节约、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机关文化,为在全社会形成节俭之风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第十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九条 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当建立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监督检查机制,明确监督检查的主体、职责、内容、方法、程序等,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重点检查、暗访等专项活动。

下级党委和政府应当每年向上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地区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党委和政府所属部门、单位应当每年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报告本部门、本单位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报告可结合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和工作报告一并进行。

第五十条 领导干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应当列为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的重要内容并接受评议。

第五十一条 党委办公厅(室)、政府办公厅(室)负责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开展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督促检查。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专项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在适当范围内通报。专项督查可以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年终党建工作考核等相结合,督查考核结果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送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选拔任用的依据。

第五十二条 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群众举报和有关部门移送的案件线索,及时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巡视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有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情况的巡视监督。

第五十三条 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党政机关预算编制、执行等财政、财务、政府采购和会计事项的监督检查,依法处理发现的违规问题,并及时向本级党委和政府汇报监督检查结果。

审计部门应当加大对党政机关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力度,依法处理、督促整改违规问题,并将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移送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十四条 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制度。除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须保密的内容和事项外,下列内容应当按照及时、方便、多样的原则,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一)预算和决算信息;

(二)政府采购文件、采购预算、中标成交结果、采购合同等情况;

(三)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等情况;

(四)会议的名称、主要内容、支出金额等情况;

(五)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

(六)节会、庆典、论坛、博览会、展会、运动会、赛会等活动举办信息;

(七)办公用房建设、维修改造、使用、运行费用支出等情况;

(八)公务支出和公款消费的审计结果;

(九)其他需要公开的内容。

第五十五条 推动和支持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严格审查批准党政机关公务支出预算,加强对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发挥人大代表的监督作用,通过提出意见、建议、批评以及询问、质询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支持人民政协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自觉接受并积极支持政协委员通过调研、视察、提案等方式加强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的监督。

第五十六条 重视各级各类媒体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方面的舆论监督作用。建立舆情反馈机制,及时调查处理媒体曝光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

发挥群众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铺张浪费行为的监督作用,认真调查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第十一章 责任追究

第五十七条 建立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对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应当依纪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实行问责。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一)未经审批列支财政性资金的;

(二)采取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审批的;

(三)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变通执行的;

(四)违反管理规定超标准或者以虚假事项开支的;

(五)利用职务便利假公济私的;

(六)有其他违反审批、管理、监督规定行为的。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主要负责人或者有关领导干部的责任:

(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铺张浪费、奢侈奢华问题严重,对发现的问题查处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

(二)指使、纵容下属单位或者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

(三)不履行内部审批、管理、监督职责造成浪费的;

(四)不按规定及时公开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信息的;

(五)其他对铺张浪费问题负有领导责任的。

第六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浪费的,根据情节轻重,由有关部门依照职责权限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作出检查、诫勉谈话、通报批评或者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处理。

应当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予以收缴或者纠正。

违反本条例规定,用公款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应当责令退赔。

第六十二条 受到责任追究的人员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向有关机关提出申诉。受理申诉机关应当依据有关规定认真受理并作出结论。

申诉期间,不停止处理决定的执行。

第十二章 附则

第六十三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有关职能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

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照本条例执行。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按照军队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十四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第六十五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1997年5月25日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同时废止。其他有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凡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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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减少经费支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以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单位。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四条  国内公务接待应当坚持有利公务、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五条  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应当严格履行报批手续,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应当充分采用电视电

话、网络视频方式召开会议。

第六条  党政机关部门之间的参观学习、培训考察等活动要注意实效。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参加各类社团组织、社会中介机构举办的营利性会议和活动。

第七条  党政机关不得违反规定到风景名胜区举办会议和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和方式变相旅游。

第八条  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外出,应当按照程序履行报批手续。派出单位应当向接待单位说明公务活动的内容、时间、人数和人员身份。

第九条  接待单位应当根据公务活动需要制定接待方案,规范公务接待程序,提高服务质量,为公务活动提供服务保障。

第十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提供住宿、用餐、交通等服务,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用公款大吃大喝,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礼品、纪念品,不得额外配发生活用品。

第十一条  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接待单位应当在定点饭店或者内部宾馆、招待所安排。接待对象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住宿费开支标准上限以内,按照收费标准交纳住宿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第十二条  接待对象需要安排用餐的,接待单位应当按照当地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标准安排,不得超标准安排用餐,提倡自助餐,一般不安排宴请。接待对象应当在本级财政部门规定的伙食补助费定额内交纳伙食费,回本单位凭据报销。

第十三条  国内公务接待中的出行活动应当集中乘车,减少随行车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警车,避免扰民和影响交通。

接待单位不得在机场、车站、码头和辖区边界组织迎送活动。在接待活动中,应当严格控制陪同人员,不得搞层层陪同。

第十四条  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业务招待费的支出标准,控制接待经费支出。接待单位必须按照规定标准收取应当由接待对象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向所属单位和有业务关系的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第十五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对国内公务接待工作的管理,规范国内公务接待工作。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财政性接待经费的预算管理;机关事务管理和接待部门应当加强对预算执行的管理,整合已有的接待服务设施,利用社会服务资源,避免浪费和重复建设;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公务接待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违规违纪问题的查处。

第十六条  各级党政机关应当严格遵守本规定,结合当地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公务接待的范围和相关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  对违反本规定,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及有关人员,要按照党纪政纪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政处分暂行规定

(国务院令第2812000212)

第一条 为了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廉政建设,落实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公务员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行使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有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行为的,依照本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下列属于财政性资金的收入;

()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有关规定、国务院财政部门与计划部门共同发布的规章或者规定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或者规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与计划(物价)部门共同发布的规定所收取的各项收费;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批准的政府性基金、附加。

事业单位因提供服务收取的经营服务性收费不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罚没收入”,是指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执行处罚的部门依法实施处罚取得的罚没款和没收物品的折价收入。

第五条 违反规定,擅自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日违者设置罚没处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六条 违反规定,擅自变更行政事业性收费或者罚没范围、标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七条 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审批机关已经明令取消或者降低标准的收费项目,仍按原定项目或者标准收费的, 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八条 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九条 违反《收费许可证》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条 违反财政票据管理规定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以实施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的名义收取钱物,不出具任何票据的,给予开除处分。

第十一条 违反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的规定收费罚款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不履行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职责,应收不收、应罚不罚,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第十三条 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纳入单位财务统一核算、管理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十四条 不按照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缴入国库或者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不按照规定将罚没收入上缴国库的,依照前款规定给予处分。

第十五条 违反规定,擅自开设银行账户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六条 截留、挪用、坐收坐支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入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十七条 违反规定,将行政事业性收费、罚没收人用于提高福利补贴标准或者扩大福利补贴范围、滥发奖金实物、挥霍浪费或者有其他超标准支出行为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第十八条 不按照规定编制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单位财务收支计划和收支决算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十九条 不按照预算和批准的收支计划核拨财政资金,贻误核拨对象正常工作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

第二十条 对坚持原则抵制违法违纪的行政事业性收没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打击报复的,给予降级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二十一条 实施行政处分的权限以及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二十二条 违反本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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