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中国人民大学经济法名家刘文华教授在二教404教室与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研究生和老师举行了题为“经济法学的几个基本理论问题”的学术研讨会。法学院齐虹丽教授主持了研讨会。
在研讨会上,刘文华教授提出:作为公私法融合、“有形之手”与“无形之手”相结合的经济法是市民社会与政治国家互动的产物。它建立在国家角色转型的基础上,即现在的国家不仅是行政国家,同时也是经济国家。国家不仅是市场的外部干预力量,同时也是市场经济的活动主体;中国经济法应有自己的特色。西方国家的经济法一般是以反垄断法为核心。而在中国,市场并未真正成熟发展到“垄断”的地步。所以中国经济法不能盲目的“跟风”,也以反垄断为核心,而是应当另辟蹊径。
对于经济法与民法之间的关系,刘教授认为民法有其自身无法克服的缺陷——民法与生俱有浓重的“私”法特色。西方自由资本主义时代应该是民商法的黄金时代。但是,在当今市场手段和国家宏观调控手段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下,仅依靠作为“私法”的民商法是无法解决经济生活中的重要问题。比如可持续发展、和谐社会的构建......民法的弱点却正是经济法的生命力所在,也是经济法独立于民法的原因之一。
最后,刘教授对财经类院校法学专业的办学定位提出了建议。他认为:目前的综合性大学、专业性大学开办的法学专业,培养的是法律“通才”,而财经类院校开办的法学专业要办出特色、凸现竞争力,可以致力于培养精通经济和法律的专才。
附:
刘文华教授,经济法学专业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经济示基础理论、企业公司法、金融法。主要学术成果:《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法基础理论教学大纲》及《经济法基础理论教程》、《中国经济法教程》、《经济法概论》等。主要社会兼职:北京法学会经济学研究会会长,国有资产产权纠纷调处委员会委员,北京市政府专业顾问团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