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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25
 
研究生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招生工作
(一)科学硕士
1.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制定,招生专业目录的制作
2.拟定科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具体复试方案,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3.协助研究生处做好专业课的命题。
4.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复试的组织与实施(包括复试命题、改卷、口试、同等学力加试等)。
5.调取考生的初试档案、接转人事档案
6.组织新生接待工作
(二)专业硕士
1.起草和制定春季、秋季的法律硕士招生简章;协助组织每年的法律硕士的生宣传。
2.制定和修改全日制和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3.做好春季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报名工作,考试资格审查工作。
4.组织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考前培训。
5.组织每年两次的复试、体检和录取工作。
6.调取考生初试档案,接转人事档案。
7.组织新生接待工作
二、学籍管理
根据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组织法学专业课、专业方向课、专业选修课的实施,以及缺考、补考的组织和重修的管理。
(一)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新生报到;老生注册。
(二)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领导批示,办理研究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具体手续。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接受校外来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代培或者旁听研究生课程的学员的有关手续。
(四)建立研究生学籍档案(包括研究生学籍卡、研究生名册、研究生登记表、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导师所带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档案登记表、试卷,以及休、复、转、退、出国的资料,奖励或者处分的有关材料),并且完整地保存好学生档案资料。
(五)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开题、预答辩、答辩的组织与实施。
三、课程管理
(一)按研究处的规定制订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制订教学计划;安排教学计划的实施。
(二)组织硕士研究生导师及任课教师的聘请,报法学院教授委员务会通过:
(三)聘请法律硕士研究生班主任,协调各班的管理工作。
(四)组织每学期研究生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并负责召集每月一次的导师工作例会。
四、其他日常工作
(一)组织和安排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
(二)负责法律硕士研究生的论文送审、评定工作。
(三)聘请校内外专家,组织论文答辩。
 
 
法学院
OO年十月三十日
 
 
 
 
 
法学院(JM)导师及课酬、津贴发放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稿)
一、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的计算
(一)授课
JM研究生课酬按以下标准发放:教授150元/课时;副教授130元/课时;讲师110元/课时。
(二)指导实习(包括教学实习和社会调查)
指导实习工作,包括实习前的准备、实习期间的指导和批改实习(调查)报告等环节的全过程工作,其工作量的计算,按实际指导的工作时间核定。
(三)指导学位论文
指导一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补贴500元。
二、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
(一)硕士研究生导师津贴与所带研究生人数挂钩。校内导师按80元/每生每月的标准发放。校外导师按50元/每生每月的标准发放。
1、校内导师所带硕士研究生按以下标准:教授累计不超过20人;副教授累计不超过15人;有博士学位的讲师累计不超过10人。
2、校外导师所带硕士研究生不超过10人。
(二)教授委员会每年按教学年度对导师进行一次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下一年度扣减导师津贴三分之一,再次考核合格后恢复原津贴标准。连续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导师资格,并且停发导师津贴。
导师津贴在每学期期末由研究生办公室核定导师所带研究生人数,每次发放津贴按5个月计发,一年计发10个月。
 
 
 
法学院
O-O年十月三十日
 
 
 
 
 
 
 
 
 
 
 
 
 
 
 
 
 
法学院研究生教务秘书工作职责
(征求意见稿)
教务管理是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基本环节,研究生教学秘书在院系主管领导和研究生本公室的指导下,从事研究生教务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一)协助拟定研究生招生具体复试方案,经院系主管领导批准后,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协助办公室主任完成研究生调剂、复试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三)制作建议录取名单,报复试组长签署意见后,送研究生处审核,决定是否录取。
二、学籍管理
(一)每学年开始,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办理新生报到手续;每学期开学,办理老生注册手续。对于违反报到注册规定的学生,应当及时将情况报告给有关领导和部门,以便按照规定处理。
(二)按照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办理研究生转学、转专业、休学、复学、退学等具体手续。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接受校外来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代培或者旁听研究生课程的学员的有关手续。
(四)办理研究生外出实习、出国留学、联合培养等有关手续。
(五)建立研究生学籍档案(包括研究生学籍卡、研究生名册、研究生登记表、考勤、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导师所带研究生登记表、学习档案登记表、试卷,以及休、复、转、退、出国的资料,奖劢或者处分的有关材料),并且完整地保存好学生档案资料。
三、课程管理
(一)落实教学任务。每学期5月份和12月份组织填报下一学期的教学任务表,经院系领导同意,送交研究生处审查。
(二)安排研究生填写选课单,完成选课手续。
(三)检查教学秩序,掌握研究生遵守学习纪律的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考核及成绩管理
(一)安排研究生的考试,包括落实各门课程的考试时间、教室、主考和监考教师等,并且报研究生处备案。
(二)作好考试、考查成绩的登记工作。各院系负责的专业课、基础课的成绩一式2份,由各系(院、所)在考试后两周内登记完毕,并且报研究生处备案。公共课成绩由任课教师先交研究生处登记,然后送各院系登记。登记各科成绩时,必须检查课程、学分与培养方案是否一致。公共课试卷由研究生处统一保存,各专业课和基础课试卷由各系(院、所)保存。试卷的封装与上交内容参照本科要求。
(三)在每年末,将所属本院系研究生本学年所有成绩登入《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和《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卡》。
(四)做好重修学生的统计与安排,并且将具体名单上报研究生处备案,将重修的具体安排通知参加重修的学生。
(五)经常注意和检查教学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参加教学质量检查。
五、毕业、结业工作及其他
(一)在研究生新生入学就绪后,通知研究生全体新生以及因为各种原因未进行图像采集的老生进行图像采集。
(二)每学期末统计研究生课时工作量。
(三)在研究生入学第四学期结束后,认真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一式3价)和《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卡》,送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按研究生处通知时间上交研究生处,以便对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进行审查。
(四)研究生因故按结业、肄业处理或者延长学习年限者,也应该填写《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和《云南财经大学研究生学籍卡》,经导师和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报告材料一起送研究生处审核,并转校领导审丰比。
(五)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者,应填写《提前毕业申请表》,教学秘书负责审查其是否符合提前毕业条件,经导师和院系领导签署意见后,连同有关报告材料一起送研究生处审核。
(六)掌握研究生毕业、结业工作的进展情况,协助院系组织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工作。组织学生填写毕业和学位授予相关表格,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研究生处。负责填写学位授予统计报表供学校学位委员会审查是否授予学位,有遗留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并且按照规定办理相关事宜。
(七)发放公费研究生生活津贴。
 
时间
培养业务
日常工作
9
1、新生入学注册、建档。
2、新生入学教育
3、组织老生入学注册,并将归校情况报研究生处 
4、落实教学安排和学生重修安排
5、组织新生的图像采集工作6、统计研究生重修人数,安排研究生参加重修,并将重修名单及申请报研究生处备案。
1、参与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检查、分析
2、参加教学督导工作的开展
3、安排、协调日常教学工作
4、提供成绩查询、开具成绩证明5、成绩汇总和登记
6、上报课程缓考申请手续。
7、学生证的补办工作。
8、参与办理研究生休学、转学、复学汲退学的相关手续
9、教室使用的安排。
10、其它相关工作
10
1、英语四、六级考试报名
2、组织新生填写培养计划,并送交研究生培养办
11
1、第二学期研究生课程设置
2、研究生第二学期公共选修课选修
3、参加研究生敖学督导工作4、检查教学任务的落实
5、毕业研究生成绩审核并及时上报
6、学生证由各硕士点统一填写核对后,报送研究生处审核办理
12
1、安排第二学期课表
2、统计并落实毕业生中参加重修情况
1
1、统计任课老师工作量
2、组织落实研究生期末考试
3、推迟毕业、提前毕业研究生学位论
4、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5、毕业生资料的归档
2
寒假
3
1、研究生入学注册
2、统计研究生考试情况
3、落实研究生教学、课程安排及研究生重修,并将重修名单及申请送研究生处备案。
1、研究生培养质量检查、分析
2、组织教学督导工作的进行与开展
3、安排、协调日常教学工作
4、接受成绩查询、开具成绩证明5、成绩汇总和登记
6、办理课程缓考申请手续。
7、学生证的补办工作。
8、办理研究生休学、转学、复学及退学的相关手续。
9、向任课教师及相关部门提供研究生名册
10、整理汇总研究生奖励及处分的材料
11、其它应急工作
4
1、组织研究生四、六级外语考试报名工作2、整理全年专业课试卷及学生成绩归档工作3、协助完成研究生招生调剂、复试工作
5
l、研究生下学期课程设置、安排研究生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选修与统计
2、参加教学督导与检查工作
3、学位论文答辩,提交毕业相关表格
7
1、组织研究生期末考试
2、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3、毕业生资料归档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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