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教学模式,推进法学教育实践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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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5-20
近半个学期以来,云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在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学模式上锐意进取,大胆创新,结合自身实际优势,在理论教学的同时,大力推进法学教育的实践化。法学院通过结合法学这门运用性较强学科的特点和法律硕士专业的本身特质,正在逐步为法律硕士研究生打造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通过实践基地的建设和一系列法学讲座的举办,让同学们能够真正联系法律,研究法律,培养法律思维,做到学以致用,将理论与实践完美的融合。
法学院目前邀请到人民政府、公检法系统、军事检察院和律所的优秀人才做客法学院系列讲座,他们结合各自部门的日常工作情况,站在不同的视角,看待法律问题。从实践合作平台挂牌到法律服务合作签约,从政府法治到公安侦查,从检察院公诉到法院审判,从军事检察院公诉到律所辩护与代理,真正实现了从全方面、全局性的战略视角阐述法律,在理论学习的同时,熟知和共享各部门法律实践的优秀成果。
一、创造实践条件,建立实践平台,真正意义上实现“走出去”。
法学院在近半学期的教学和管理过程中,先后同昆明市公安局建立实践合作平台,同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建立云贵川大型建设项目全程法律服务合作。借助昆明市公安局的实践基地,参与公安法治的实践活动,实地熟悉公安的各项工作,努力打造前沿性的法律交流平台。抓住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云贵川大型建设项目全程法律服务的机会,践行法律服务事业,协同大型项目法律服务合作,运用盈科的法律事务优势,在服务中学习。积极参与实践学习与活动,在实践平台上拓展视野,深入法律事业,真正意义上实现“走出去”,建立法学第二课堂。
二、熟知政府法制工作,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协同行政法律并进。
法学院的系列讲座中,邀请到云南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学武主讲。在张副主任的介绍下,对政府法制工作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更加熟知政府的法制工作。行政执法作为政府执行法律的重要部分,规范行政执法有着重要的意义,促进行政执法的规范和公正,就需要一个强有力的行政执法监督。而作为行政法律法规,有效地规范着政府的行为,行政法的理论学习与运用实践存在着些许不同之处,灵活多变。政府法制工作的介绍,有力地弥补了理论学习的不足,协同行政法律并进,深刻认识政府法制,感受行政法律实践。
三、侦查、公诉、审判有机结合,全方位践行司法工作,促进课堂理论地高效吸收。
法学院的系列讲座中,邀请到昆明市公安局法制支队副支队长王嘉懿、昆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裴蕾、成都军区云南军事检察院检察长陈江奇、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长孙杰、刑四庭庭长杨芳主讲。对于公安机关的法制工作,王嘉懿结合公安工作的特点,阐述了公安机关在侦查案件的过程中的各种情况,浅聊公安职业伦理,在制度、作风、业务等建设的前提下,立足于侦查层面,深入讲述了公安在处理案件中的法律问题与实践。对于检察院的工作,裴蕾结合检察院的实际,通过“四监督一公诉”,强调了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并对检察官职业伦理作了系统介绍,立足于公诉层面,在处理案件中,做到严格执法,文明办案,寻求公平正义。军事检察院对我们来说,有点陌生,陈江奇检察长揭开了军事检察院的神秘面纱,立足对现役军人的犯罪提起公诉,坚守着对特殊主体的法律监督工作。对于法院的工作,刑一庭庭长孙杰和刑四庭庭长杨芳结合法院审判职能,依据法律所赋予的审判职权展开,有效地实现法院在维护社会稳定和践行法律上的作用。公安、检察院、法院这些讲座的开展,让我们在了解这些部门情况及其工作职责的同时,更让我们获得了课堂上收获不到的法律知识,践行司法工作,充实和丰富法学理论,高效吸收,扎实运用。
四、完善律师辩护与代理,维护和保障公民权益,实现法学理论的价值。
在法学院的系列讲座中,邀请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不动产与能源投融资中心主任刘全民律师和云南经典阳光律师事务所王姗姗律师主讲。刘全民律师对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作了介绍,并就公司法和企业法的司法实务作了阐述。王姗姗律师结合刑事辩护、民事代理等各类案件阐述了律师的职业伦理,强调坚持律师职业道德,培养法律思维,坚守公平正义。立足于律师代理层面,剖析法律的内涵和本质,让法学理论真正适用于维护和保障公民权益,实现法学理论的价值。
通过以上实践平台的建立和各层面的讲座教学,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挖掘和利用法学院自身优势和特色,开创了一套全新的教学模式,为法律硕士研究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真正意义上实现法学教育的实践化。让同学们在激扬青春、开拓人生、奉献社会的进程中书写无愧于时代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