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财经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 情况通报会制度
发布时间:2014-01-23
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情况通报会制度,是推进学校民主政治建设、发挥教代会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的重要举措,是教代会闭会期间教代会代表行使民主权利和广大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是深化校务公开的重要体现,是落实代表和广大教职工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的有效方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学校教代会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情况通报会制度的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围绕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组织情况通报会,落实广大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第二条 情况通报会制度的原则:
(一)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指导,实事求是、突出重点地开展情况通报会工作;
(二)在学校党委的领导和行政指导下由教代会秘书处组织情况通报会或其他公开方式开展情况通报工作;
(三)邀请学校领导或相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情况通报会发言人通报学校有关情况。
第三条 情况通报会的主要内容:关系教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事项和政策。
第四条 情况通报会范围:一般由教代会代表团长参加,也可根据需要选派教职工代表参加。
第五条 情况通报会的组织:由教代会秘书处负责具体组织。
第六条 本制度经校长办公会和教代会代表团长会议通过,党委批准实施。
第七条 本制度解释权属云南财经大学教代会秘书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