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生育服务证》所需材料
发布时间:2017-05-10
1.在计生办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两份(签名之处需按手印,表中其他情况处填写是否办理独子证信息);
2.在计生办填写婚育情况承诺书两份(签名之处需按手印);
3.夫妻双方结婚证复印件两份;
4.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5.夫妻双方户口薄复印件两份(户口薄的首页一定要复印)。
6.提供第一个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件两份。
7.开具婚育证明:夫妻双方属于我单位的,由部门或者学院开具婚育证明并盖章;男方是外单位的须提供单位开具的婚育证明(要盖两级章,单位及单位 所属办事处盖章)。
8.夫妻中有再婚的,应提供逐次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离婚证复印件各一 份(验原件),其中离婚协议书需加盖民政或存档部门档案专用章;丧偶的,需提供原配生前的婚育证明、死亡(火化)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复印件一(验原件)。
9.提供女方标准证件照一张(照片背后写上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