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人事处将于1月20日(星期五)开始放假,在寒假期间,人事处将安排专人值班。为更好的提供服务,现对寒假期间人事证明等的开具安排如下:
一、办理时间:寒假期间,人事证明开具时间安排在1月25日之前、2月20日之后的正常值班日,值班日上班时间以学校规定为准。
二、请需要开具人事证明的教职工在规定时间内联系值班人员办理。
人事处
2017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