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羽毛球馆(副馆)使用须知

发布时间:2015-10-04
 一、凡利用体育场馆进行体育活动或训练、竞赛、健身或从事其它活动的单位和个人,都要自觉遵守体育场馆的管理制度和规定,免费时段针对个人,如团队使用必须申请。对于故意违反管理制度和规定者,体育场馆管理人员有权进行批评,必要时报送有关部门处理。    二、进入体育馆内活动的各类人员不得大声喧哗、打闹、吸烟、使用明火、吃零食、随地吐痰、吐口香糖,禁止乱扔果皮、纸屑等废弃物。禁止在地面、墙面、桌椅上随意刻画、涂写。各类活动、训练、比赛结束,必须听从管理人员指挥,及时退场。
三、进入体育馆内人员必须着装整洁,禁止穿黑底、硬底鞋或其他容易损害地板的鞋。
四、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利用体育场馆擅自举办各种形式的培训班、私自带人带团利用体育场馆进行活动。          五、校内师生可在免费开放时段(周一至周五早8:00—下午5:30),不影响教学和场馆使用的情况下免费使用。其中周五16:00—18:30仅对本校教师开放。其他时段(周一至周五晚18:30—22:30,周六、日或节假日早8:00—晚22:30)校内师生在出示有效证件的前提下按优惠标准进行收费,学生10元/小时,教师15元/小时。外单位、团体、个人使用体育场馆,一律按20元/小时收取费用,优惠卡只对外发售,详情请咨询场馆中心。
六、如有特殊情况请及时和场馆中心练习。定场电话:5023828
云南财经大学·体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