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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与数学学院学生选课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13-07-30
为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指导学生正确选课,保证学生完成修读计划,维护学校教学秩序,规范选课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在进行新生入学教育时,要让学生熟悉本专业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掌握本专业课程总学分数,各类必修课学分数、各类选修课程至少应选修的学分数,为选课做准备。
    第二条  学生应认真阅读教务信息系统网页上发布的《选课系统说明》,按要求选课。
    第三条  学生选修课程数量及顺序应以培养方案为依据。课程间存在先修后续关系的,应先选先修课,再选后续课。
    第四条  修读不合格的课程,补考后仍不合格,应予重修。重修课程应优先修读。学生填写《课程重修申请表》,经学院批准,教务处备案后修读。
    第五条  转学或调整专业后的学生,其课程修读按《云南财贸学院本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六条  选课时间分为预选和补退选两个阶段。预选一般在开课的上学期末进行,补退选在开课学期的期初进行。具体时间由教务处通知。
    第七条  学生必须参加预选阶段的选课,并对选课结果进行查询和确认。在预选时选课人数少于30人的课程,原则上不开班,已经预选该课程的学生在补退选阶段时参加其它有余量课程的选课。
    第八条  学生可以对已选中但又无法继续参加学习的课程提交退选申请,也可以增选其它有余量的课程。
    第九条  在选课期间,学生可以利用任何一台连接互联网的计算机进入云南财贸学院教务信息系统进行选课。
    第十条  选课办法
    1、登录:进入“教务信息系统”后,在“学生登录”栏目下的学号栏中输入学号,在密码框中输入密码,进行登录。
    2、选定课程:进入“选课”页面可查询相应的“选定课程”、“增选课程”及提交的选课、退课申请。
    3、密码:学生选课的用户名和初始密码由选课系统自动设定,新生第一次选课时,用初始密码登录。密码可根据《选课系统说明》进行修改。学生应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密码,教师与学生密码查询由学院教务科负责查询。
    4、课表显示或打印:学生个人课表由学生本人进入教务信息系统查询、打印;教师课表由教师本人进入教务信息系统查询、打印。    
    5、退出系统:学生登录完系统后必须退出或“注销”身份。
    第十一条  所有学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和操作程序完成选课工作,逾期不完成者责任自负,学生不得参加未办选课手续课程的学习及考核。
    第十二条  学生不得随意超量选课而占用课程资源;学生可以在补退选阶段退课。学生不退课则必须参加所选课程的学习与考核,对既不退课又不参加正常的课程学习和考核者,该课程成绩记为零分。
    第十三条  除重修课程外,学生不能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行。

二00八年五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