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下午,机关党委三党支部在财务处会议室组织开展学习活动。本次学习由支部书记王小永主持,支部所属部门财务处、人事处、研究生部的全体党员参加了此次学习活动。
王小永首先传达了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还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并重点对“第八章对违反廉洁自律的处分”内容作详细解读。要求支部党员除参加支部组织的学习外,还要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结合工作,分析防范违纪事件发生,要求党员以身作则,做好廉洁自律工作。
最后,王小永强调,这次学习是上级党委、纪委对进一步加强党员干部党性修养,提高党员干部自警、自省意识的一次重要活动,三支部全体党员一定要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学习、深刻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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