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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 (研究生会)改革情况

为落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下发的《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接受广大师生监督,现将我院2022-2023学年学生会(研究生会)改革情况公开如下。

一、改革自评表

附件2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组织深化改革评估备案表


组织名称:______经济学院_____?学生会/□研究生会

项目

评估结论

 

1. 坚持全心全意服务同学,聚焦主责主业开展工作。未承担宿舍管理、校园文明纠察、安全保卫等行政职能。

?

□否


2. 工作机构架构为“主席团+工作部门”模式,未在工作部门以上或以下设置“中心”、“项目办公室”等常设层级。

?

□否


3. 工作人员不超过30人。

?

□否

实有24人

4. 主席团成员不超过3人。

?

□否

实有3人

5. 除主席、副主席(轮值执行主席)、部长、副部长、干事外未设其他职务。

?

□否


6. 工作人员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

?

□否


7. 工作人员中除一年级新生外的本专科生最近1个学期/最近1学年/入学以来三者取其一,学习成绩综合排名在本专业前3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研究生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

□否


8. 主席团由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非其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常任代表会议等)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选举产生。

?

□否


9. 按期规范召开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或全体学生(研究生)大会。

?

□否

召开日期为:2023年12月21日

10. 开展了春、秋季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全员培训。

?

□否


11. 工作人员参加评奖评优、测评加分、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时,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未与其岗位简单挂钩。

?

□否


12. 党组织定期听取学生会组织工作汇报,研究决定重大事项。

?

□否


13. 明确1名团组织负责人指导院级学生会组织;聘任团委老师担任院级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

□否


14. 学生会组织工作机构应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担任。

?

□否





二、《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依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的原则制定。

第二条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的领导下的学生群众组织,是党委联系广大同学的桥梁和纽带,它在团委的指导、帮助下,独立开展工作。

第三条 学生会的任务:

1.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团结和带领全校学生树立坚定正

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做“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有作为、有品质、有修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新一代大学生。

2.引导同学进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培养自立、自律、自强的精神。

3.维护同学的正当权益,及时反映同学意见。

4.开展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和充实同学们的业余文化生活。

5.沟通与院(系)各部门的联系,广泛开展与兄弟院校学生会的联系。

第四条 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参加云南省学生联合会,并为团体会员接受上级学联的指导帮助。

第二章 会员

第五条 凡学籍在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的学生,承认本章程,不分民族、性别,均可成为学生会成员。

第六条 会员履行下列基本义务:

1.深入贯彻落实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各门科学文化知识,特别是习近平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

2.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4.维护本会的荣誉、团结和统一。

5.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为建立良好的校风而努力。

第七条 会员享有下列基本权利:

1.通过符合本会章程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决定本会的重大事务。

2.对本会工作和本会学生骨干有建议、批评和监督权。

3.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4.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利。

第三章 组织和职权

第八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九条 本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院学生代表大会每一年举行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提前或推迟召开。

第十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1.听取审议并通过学生会的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机构。

3.制定及修订组织章程。

4.征求广大学生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的职权是:

1.在团委的帮助指导下,选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2.确定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及有关事项的安排。

3.在全校学生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执行学生代表大会决议,处理学生会的重大问题,开展各项工作。

第十二条 学生委员会主席团是学生委员会的常务机构。由学生会主席团成员、秘书长(校党委指派)及各院(系)学生会主席组成,在主席领导下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其基本职权为:

1.负责召开学生会全体成员会议。

2.任免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负责人。

3.审议和批准学生会各职能部门的学期工作报告和经费报告。

第十三条 学生委员会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受全校学生监督,对外代表大会。

第十四条 闭会期间,因毕业或其它特殊情况需增补或撤换委员,由主席团提名学生委员会通过。

第十五条 本届学生会委员是下届学生代表大会的代表。

第四章 执行机构

第十六条 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不超过5名。设置执行主席,执行主席由主席团成员轮值担任,以学期为一个轮值周期。

第十七条 学生会下设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实践创新部、文体部、宣传设计部、权益部。学生会若需主办的重大工作或活动,则以项目化方式招募志愿者。

第十八条 学生会办公室,在学生会主席团直接领导下负责学生会常务工作,其他各部,由各主管主席统筹协调,部门负责人、部门成员具体负责,开展学生会各项工作。

第十九条 学生会各部门必须依照学生会的统一安排及各部门自己的工作特点,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经费预算等。

第五章 基层组织

第二十条 院学生会由各院民主协商选举产生,主席团成员不得超过3人,设置执行主席和委员若千人,在院党委(总支)、校学生会的领导和院团总支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并负责指导和帮助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一条 班委会由各班民主选举产生,设班长、副班长和委员若干人,班委会在班主任和院(系)学生会的领导和帮助下开展工作。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由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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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级组织工作机构组织架构图


序号

机构名称

人数

主要职责

1

主席团

3

负责学生会全面工作,确立学生会的工作思想,全面贯彻上级领导的精神,抓好学生干部的思想建设和组织精神,从总体上了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情况,并策划学生会内部和外部的活动,指导、帮助、督促各部门开展工作,协调各方面联系,并依照学生会各项制度对学生会各部门成员的工作表现进行监督、考核。

2

办公室

3

担负着学生会各部门协调沟通的重要角色,作为学生会的枢纽,是维持学生会正常运转、加强并完善学生会内部建设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生会领导下与其他部门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3

实践创新部

4

负责积极与校外各单位公司合作,是学院资金来源的重要渠道,在全校营造自主创业和创新意识,组织开展迎新辩论赛、书法比赛、互联网+、挑战杯等各项学术活动。

4

人力资源部

3

负责学院各类文艺体育赛事的签到及后勤保障工作。

5

文体部

8

主要负责组织策划学院内部各类文艺体育活动、及其相关协调工作,同时对于学校运动会及团体操方阵表演活动也起主要负责作用,以提高同学们的艺术修养、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氛围为目的,开展各种同学们喜闻乐见的娱乐活动。

6

权益部

3

致力于维护学生合法、合理权益,协调学校与学生关系的院级部门,作为学校与学生之间的一条纽带,力争保障双方有效的沟通交流,以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

7

宣传设计部

3

负责学生会相关活动的邀请函、节目单、宣传册、背景墙的制作。



四、院级组织工作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政治面貌

学院

年级

部门

1

李蕊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1级

主席团

2

赵星然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1级

主席团

3

韩香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1级

主席团

4

郑智煜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办公室

5

余佳霞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办公室

6

王嫚昆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办公室

7

白青婷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人力资源部

8

蔡宇婷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人力资源部

9

余礼龙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人力资源部

10

柯育依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实践创新部

11

刘竺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实践创新部

14

张凌冰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文体部

15

杨月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文体部

16

田晨曦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文体部

17

张宇博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文体部

18

高炘炘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文体部

19

王超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文体部

22

柳博寅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宣传设计部

24

曹灿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宣传设计部

25

夏子欣

共青团员

经济学院

22级

权益部

五、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候选人产生方式

主席团候选人应由学院团委部门、班级推荐,由学院团委·学生会·青协·新媒体中心联合审查,报学院团委同意。

二、候选人条件

此次班级推荐人原则上应是我院2021级在读本科学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推荐人为共产党员或共青团员,理想坚定,热爱和拥护中国共产党,具有强烈的爱国意识、爱国情感,积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在学习、工作中政治立场坚定,有较强的大局观念和良好的品德修养,在读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人际沟通能力、语言表达能力,能团结带领广大同学开创性地开展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较好的服务意识、团队意识和奉献精神。

3.有至少一年的团学工作经历,参与组织过校、院团学活动,表现良好,成绩突出,年度考核为优秀;参与组织的团学活动受到院级以上团体表彰或个人受到院级以上表彰、奖励。

三、组织实施

1.报名

各团支部进行候选人推荐,每个团支部推荐至少1名,不多于5名同学参与主席团换届竞选工作,被推荐人由各团支部填写推荐表。

2.选拔程序

资格审查。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院学生会组织资格审查小组对照候选人条件对推荐者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由资格审查小组向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学生会委员会做审查报告,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

笔试。在院团委的指导下,由院学生会组织通过资格审查者参加笔试。按照1:2的比例,选举产生12名候选人进入面试。

面试。评委会对候选人进行面试评定,综合选举产生5名候选人成为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进入学生代表大会选举阶段。  

学生代表大会。本次选举将在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上通过学生代表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大会选举候选人5名,应选3名,差额2名。

3.结果公示

按笔试成绩排名、面试成绩排名、分别占40%、60%的权重加权计算综合排名,选举产生新一届院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候选人预备人选。

六、院级组织主席团成员选举办法

(参考五)

七、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2023年12月21日

(二)地点:凌媒北301

(三)代表数量:53人

(四)主要议程:

1.听取并审议第二届学生主席团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三届生会委员会

3.选举产生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届学生会主席团;

4.提案征求广大同学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5.讨论和决定应由学生代表大会决定的其他重大事项。

(五)宣传报道链接:

1.微信推文:https://mp.weixin.qq.com/s/SFBXWmQGaLmW3AUgEDqH6w

2.院内新闻:https://www.ynufe.edu.cn/pub/cjxy/xsgz/txdt/10219e15503e4da8966a6bf237bc8b93.htm

[现场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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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院级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代表名额

全院现有本科生学生人数为1647名,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研究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定》规定代表名额一般不低于学生会组织会员人数的1的要求,按比例向各团支部分配名额选举产生代表53名。

(二)代表资格条件

1.本校全日制在校的中国籍本科生;

2.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

3.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道德品质,积极上进,作风务实,乐于奉献;

4.能够真实充分反映同学诉求,积极热心表达同学意愿,具备一定履职能力。

(三)代表产生办法

大会代表均由班级团支部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方式反复酝酿,推荐代表候选人,代表候选人数超过应选代表的20%,经院学生会组织差额选举后产生正式代表。

九、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述职评议办法

一、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选举产生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委员、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及第八届研究生会主席团。

三、经院党委、校学生会批准,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生会委员会设委员12人,委员候选人14人,差额2人。

四、经院党委、校学生会、校研究生会批准,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设学生会主席团成员3人,研究生会主席团3人,候选人8人,差额2人。候选人按姓氏笔画排列。

五、选举时实到正式代表必须超过应到正式代表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选举。因故未能出席会议者,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大会印制统一选票。

七、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票上的候选人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代表填写选票时,对所列候选人,在对应的栏中画“Ο”,画其他符号或书写模糊不清部分视为无效。如另选他人,请把名字填写在其他候选人中,并在符号栏画“Ο”。

八、大会设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2名,总计票人1名、计票人2名。监票人、计票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提请大会通过。已提名作为委员候选人的不得担任监票人和计票人。监票人在大会主席团的领导下,对选举过程进行监督。

九、大会设2个票箱。投票前,由监票人当众检验票箱并加封。投票时,先由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投票,接着主席团成员投票,然后代表按投票线路,依次到指定的票箱投票。

十、投票结束后,计票人当众开启票箱,在监票人的监督下清点选票。清点结果由总监票人报告大会主席团。回收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如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一、大会主持人宣布选举有效后,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计票人进行计票。计票结束,经核实无误后,总监票人、监票人、总计票人、计票人在计票单和选举结果报告单上签字,并由总监票人按得票多少为序向大会主席团报告选举结果。经大会主席团确认后,由大会主持人按姓氏笔画为序宣布当选人名单。

十二、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如获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获赞成票多的当选。如遇被选举人得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以得票多者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应对不足名额再进行选举。仍少于应选名额时,可相应减少应选名额,不再选举。当选人接近应选名额时,也可以直接减少应选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十三、选举中遇到本办法未规定的问题,授权大会主席团根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

十四、本选举办法由大会主席团提出,经各代表团代表讨论,提交大会通过后生效。

十、院团委指导学生会主要责任人

类别

姓名

是否为专职团干部

备注

分管学生会组织的院团委负责人

杨诗涵


学生会组织秘书长

杨诗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