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部、所):
根据云南省教育厅《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开展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拔工作的通知》(云教外〔2013〕322号)文件精神,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将继续实施“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请各学院(部、所)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edu.cn)公布的《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和“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专栏”相关内容,认真做好该项目的选拔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该项目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2014年1月5日至1月12日。申请人在此期限内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1月13日(星期一)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和由所在院(部、所)领导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提交至国际合作交流处(致远楼602-2),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 选拔推荐
请各学院(部、所)根据《2014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选派办法》(详见国家留学网项目专栏),切实做好该项目的选拔推荐等各项工作:
(一)申请条件
1. 符合《2014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 须为国内高等学校、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科研机构的正式工作人员。申请人原则上应主持或参与研究项目、课题,出国研修计划应紧密结合在研项目、课题及所在单位重点工作。
3. 高级研究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申请时年龄不超过55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教学科研人员应为教授或博士生导师。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骨干。
(2)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教育部当年确定支持的创新团队中的骨干或“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其他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
(3)教育部批准的国家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
(4)中央国家机关、地方行政管理部门、国有大中型企业高级行政管理人员,须具有或相当于副司局级(含副司局级)以上行政职务。
4. 访问学者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5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本科毕业后一般应有5年以上的工作经历,硕士毕业后一般应有2年以上的工作经历。对博士毕业的申请人,没有工作年限的要求。
5. 博士后申请人应符合以下条件:年龄不超过40岁(以申请截止时间为准),应为国内高等学校或科研单位具有博士学位、具体从事教学或科研工作的优秀在职青年教师或科研人员。申请时距其博士毕业时间应在3年以内。
6. 申请时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7. 申请时外语水平一般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 (WSK)”并达到合格标准,成绩有效期为两年。各语种合格标准如下:
-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8-12个月)或连续工作一年(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结业证书两年内有效)。具体要求为:
-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法语、日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 德/英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理工专业研究人员):德语初级班结业证书、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 德语(针对拟赴德语国家从事社科专业研究人员):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学术类)、托福、德、法、意、西、日、韩语水平考试者,成绩达到以下标准:雅思6.5分,托福95分,德、法、意、西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的B2级,日语达到二级(N2),韩语达到TOPIK4级。
申请时外语水平未达到条件者,如系所在单位重点推荐,亦可申请,但须提供可以反映其外语水平的外语考试成绩证明,如WSK/TOEFL/IELTS考试成绩单复印件等。此部分人员被录取后,须参加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相关语种培训或自行参加相应外语考试,获得相关培训结业证书或考试成绩达到外语条件后方可派出。希望参加外语培训者,应在申请表中注明意向培训地点。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申请时外语水平合格者。
(二)应提交的申请材料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2. 《单位推荐意见表》
3. 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 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 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6. 获奖证书复印件(不超过5页)
7. 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8. 外方合作者简历
9. 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请按顺序排列装订,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共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一式三份,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单位推荐意见表》无需扫描上传)。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中文翻译件。
(三)申请材料说明
1.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访学类)
申请人需先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并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申请表;在填写完申请表并确认无误后,可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提交并打印。申请表中的有关栏目应视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进行填写,如无相关情况可不填。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申请人需在纸质申请表“申请人签字”栏中签名。
2.《单位推荐意见表》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推荐意见应由申请人所在学院(部、所等)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加盖所在院(部、所)公章,上级批准意见由教育厅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
3.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请申请人将身份证正反面(个人信息、证件有效期和发证机关)同时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
4.职称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申请人应提供所持有的最高职称、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网报时请将以上文件合并为一个电子文档进行上传。
5.国外单位正式邀请信复印件
申报时必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正式邀请信/函一般应由外方教授/邀请单位签发,并使用邀请单位专用信纸打印。邀请信/函应明确如下内容(若所申请出国留学项目对国外邀请信有特别要求,应按项目要求准备):
①基本信息:姓名、国内单位等;
②留学身份: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
③留学期限:明确到起止时间;
④留学专业、课题或研究方向;
⑤是否符合接受方外语水平要求;
⑥资金资助情况;
⑦外方负责人签字(含电子签名)与联系方式。
6.获奖证书复印件
应是与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相关的、获奖级别最高、日期最新的奖励(原则上应是五年内获得的)。获奖证书复印件不得超过5页(含)。
7.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申请人应按所申报项目有关外语水平要求提交相应的有效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曾在同一语种国家留学一学年或工作一年以上证明材料,应由我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此种情况应同时提供外方证明)。
8.外方合作者简历
主要包括国外合作者的教育、学术背景;目前从事科研项目及近五年内科研、论文发表情况;在国外著名学术机构任职情况等,原则上不超过一页。国外合作者简历需由其本人提供并签字。
9.其他材料
(1)申请高级研究学者所需材料:申请高级研究学者人员应提供符合高级研究学者申报条件的证明材料,如 “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入选者应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等。
(2)在研材料:申请人主持或参与国家级、省部级及所在单位科研项目和课题研究等的相关证明材料。上传的在研证明为有关立项文件(限3页),或由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出具或盖章确认的在研项目(课题)相关证明材料。
(3)免予评审直接录取所需材料: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申请高级研究学者的人员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入选者申请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的人员,应提交相关证明作为直录材料。
(4)论文首页:论文首页扫描件。除非申请的具体出国留学项目要求提供,申请人所发表论文、承担科研项目书、科研项目验收结果认定书等请勿放入申请材料。
三、派出与管理
(一)各部门要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对留学人员的目标和过程管理。在留学人员被录取后,合理安排其工作、学业,保证按期派出;派出前要组织行前培训,并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加强心理健康和道德诚信方面的教育;派出后要加强指导、联系和检查,确保留学效益。
被录取人员留学资格保留至2015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二)录取结果将于2014年3月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
如有疑问,请联系国际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李红敏
联系电话:0871-65177646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4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