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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属各教学单位:
为有序、顺利地进行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2010年7月5日至2010年7月16日(其中7月12、13日正常休息);每场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二、统考科目
2009级《大学英语Ⅱ》、《大学英语Ⅲ》、《大学英语Ⅳ》,2008级《大学英语Ⅳ》、《大学英语Ⅴ》、《大学英语Ⅵ》,07级《大学英语Ⅵ》、《大学英语Ⅶ》、《大学英语Ⅷ》,《大学语文》、《微积分Ⅱ(经管类)》、《微积分Ⅱ(理工类)》、《线性代数(经管类)》、《线性代数(理工类)》、《财政学》、《金融学》、《经济法通论》、《市场营销学》、《财务管理》、《微观经济学》、《统计学》、《信息管理系统》共22门课程。
统考课由课程主持人负责命题两套并附答案及评分标准,于2010年6月16日前交教务处考试中心,由专家审定后印制试卷考试。《云南财经大学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表》16周另发。
三、其它科目
全校选修、专业任选、专业方向课及考查课(思政课除外)、实践课、体育课由各课程归口管理部门于第18周自行组织考试,不得提前或推后。通识教育课(形势与政策、体育课除外)、学科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由教务处考试中心统一安排考试,监考老师由学生所在学院安排。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考试日程一经排定,不论任何理由均不予调换。
学校要求所有计算机类课程要尽量利用基础教学平台进行考试,具体考试安排由信息学院负责,请任课教师与信息学院联系。
《大学英语》除笔试、听力考试外须进行口语考核。
《形势与政策》由宣传部负责考核。
《体育》由体育部负责考核。
《职业发展与创业》由学生处负责考核。
四、命题要求
1、考试的试卷命题必须符合教学大纲的要求。
2、试卷的总体题量(如果同时兼有单选、多选、判断题型)不得低于35题;其中单选题备选答案不得低于4个,多选题备选答案不得低于5个;题型不得少于6种。
3、统考课以外的其它课程,由任课老师负责命题,并于考前两周(逾期不予受理,由任课教师自己负责)交教务处考试中心印制,除专业任选课及全校性选修课出一套试卷外,其余课程命份量相当、附答案要点及评分标准的两套试卷。
4、请各教研室及学院领导认真按此标准审核后,在《教研室考试题目审核意见表》上签署意见及姓名。
5、凡以论文、口试、开卷等形式作为考试方式的,题型、题量达不到要求的课程(含全校选修、专业任选、专业限选、必修课),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打印三份,经学院签字盖章报教务处同意后,一份交所属学院存档,一份留存在试卷档案盒内,另一份随试卷交考试中心存档并附试卷及答题要求,方可制卷考试。
6、双语教学课程按云南财经大学《双语教学暂行规定》相关要求命题,即“期末考试一律用外语命题,学生用外语作答的比例应占总分的60%以上(其中以简答、论述题形式要求学生用外语作答的比例应占总分的20%以上)”,本学期所开双语课程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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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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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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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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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班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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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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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旭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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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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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信贷与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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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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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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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证07-1
金工07-1
保险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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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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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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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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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金融英语与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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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金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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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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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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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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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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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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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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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锦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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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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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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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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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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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娅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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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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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ing Princi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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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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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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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晓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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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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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nancial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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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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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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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Fos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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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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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counting information system;
cost and management account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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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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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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刁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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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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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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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信07-1
会信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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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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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鸣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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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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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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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会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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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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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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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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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行为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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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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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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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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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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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营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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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管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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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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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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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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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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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07-1
国贸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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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务函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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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贸07-1
国贸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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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试卷的制作标准及要求
1、全校性选修课、专业任选课出一套试卷并附答案及评分标准,限选、必修课试卷出两套试卷并附答案及评分标准,用统一试卷表头打印(含答案)。试卷表头、试题答案及评分标准请统一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的下载专区下载,用A4纸打印,并附电子文档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
2、试卷内容统一用宋体小四号字。
3、试卷一般不使用答题纸,如试卷上无法答完,请使用标准答题纸,答题纸请到考试中心领取。
4、内容及格式不合要求、无评分标准、无电子文档、无《教研室考试题目审核意见表》、未达试卷总体题量要求又无书面报告、未经教研室及学院(部)领导审核的试卷,考试中心不予开单印卷。
六、试卷的归档及保管
1、考试结束后,凡只交答题纸的试卷,必须放两份试卷原件到试卷档案盒内。
2、请各位任课教师到校园网教务管理信息系统下载《云南财经大学教学班学生名单》,登记学生的平时成绩和期中成绩。
3、试卷的保管用试卷专用档案盒,试卷装订后,连同考场记录、成绩表、试卷分析(只做定性分析)、成绩分析、登记了平时成绩和期中成绩的学生名单与答案及评分标准等一同装入档案盒内。考试结束一周内,教师必须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学生的总评成绩,并打印成绩分析表及签名,随同试卷分析表一起装入试卷档案盒。
4、全校性选修课试卷由各归口部门自行保管;统考课程的试卷由课程归口管理教研室归档完毕后,留归口管理部门保管;其余试卷由任课教师归档完毕后留各学院保管。
七、成绩提交
考试结束1周内所有任课教师须上网提交课程成绩,未按时提交成绩者学校将予以通报。跟班重修的学生名单增加在教学班学生名单中,其考试成绩除上网提交外还需填《云南财经大学重新学习课程成绩登记表》(可在“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之“下载专区”下载)一式两份,交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科。所有教师的教学工作量、课酬结算均按任课老师提交到教学管理信息系统中的有效成绩进行管理。成绩提交完毕后任课教师应将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打印并签名后的二份学生期末考试成绩单送学生所在学院教学管理科,各学院教学管理科可拒收未通过教学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学生成绩单。各学院教学管理科将成绩单收齐后送教务处教务科一份,学院留存一份。
八、考试纪律及其他要求
考试是教学活动的重要环节。为此,学校要求各教学单位主管教学及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班主任、学生干部行动起来,做好考风建设工作。加强考风建设,严肃考场纪律,树立诚实守信的考试形象,是学风建设的题中之意,更是文明修身的必然要求。监考(主考)教师要做到“三严”,即严明考场纪律,严查有效证件,严格过程监控。加强考试纪律的宣讲,使杜绝考试作弊工作的重心由事后惩罚转向事前教育。充分发挥教育的引导功能和管理的防范功能。学校各部门要齐抓共管,充分利用板报、展板等舆论阵地,帮助广大同学确立“诚实为本”的考试观,营造复习考试的良好氛围。全体学生干部和党员在考风建设中起表率作用,努力争做文明修身的排头兵。
1、根据云南财经大学《课程考试办法》(院教发[2004]34号)第五条第1款的规定,“考试课程的成绩,由平时成绩、期中成绩、期末考试成绩构成,具体比例为2:2:6。期中考试成绩低于60分者或平时成绩低于60分者(按百分制计),即认定该课程为不及格,不得参加期末考试。凡课程期末考试成绩低于50分者(按百分制计),即认定该课程不及格,不再与平时成绩、期中考试成绩综合评定计算课程考核成绩”。
2、考前请各学院组织学生、监考教师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纪处理办法》、云南财经大学《课程考核办法》、《云南财经大学本专科学生考试规则(试行)》、《云南财经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试行)》、《云南财经大学监考工作守则(修订)》等文件,坚决杜绝监考老师在考场看书刊、闲谈、批阅作业、试卷等现象的发生。
3、各学院主管教学及主管学生工作领导考试期间须到场巡考,各任课教师担任所授课程的主考。
4、实行班主任巡考制,本班学生考试时,班主任在开考前应进行检查,坚决杜绝学生代考现象。
5、考试期间,学校考风考纪督导巡视组将进行检查、监督,若发现未按学校要求完成监考工作并严格履行监考职责的,学校将通报批评。
6、期末考试的考场地点由教务处安排,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分配学生到考场,原则上各考场考生均等。
7、实行学生考试座位随机安排制,考试前监考教师须让学生抽取座位号,根据座位号入座考试。为保证有充足时间安排座位,监考教师须提前20分钟到场,学生须提前15分钟入场。
8、各学院(部)安排教师参加监考,不得安排研究生或其他学生监考。请各学院(部)将期末考试监考教师名单经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盖章后,报教务处考试中心备查。一旦发现监考人员非本校在职教师,学校将予以通报批评。
9、监考教师由学生班级所在学院安排,每间考场须安排两名监考教师,凡考生人数在30人以上的教室安排三名监考教师。
10、2007、2008、2009级《大学英语》按教学班安排考试,由教务处根据各学院班级数确定监考老师数量,由各学院按要求安排监考教师。各学院务必提醒07、08、09级学生注意根据自己所修读的《大学英语》级别和教学班号参加考试。
11、学生在期末考试之前必须签订《云南财经大学学生考场规则及作弊处理规定告知书》,并持学生证或身份证方能参加考试。考试开始后,各监考教师应严格检查学生在试卷上填写的学生姓名、学生证或身份证等证件与考生本人是否相符,未严格检查者按教学责任事故论处。
九、制卷时间要求
由于考试中心要负责全校所有试卷的印制工作和全校统考课程的装订、密封、收发工作,工作量大,因此期末考试(查)所有试卷必须于考试前2周送考试中心(致远楼117室)印制,逾期不予开单制卷,后果由任课教师自负。
十、核对“期末考试预排考表”
“期末考试预排考表”(见附件)同时下发,各学院(部)要认真校对课程名称、修读人数、学分、班级、考核形式、归口部门等信息,若有错漏及特殊要求,请把核对过的纸质版预排考表盖章后于6月11日11:00时前交考试中心(致远楼117室)。逾期视为无错漏,考试中心将正式排考。“期末考试考表”一经下发,不予更改。
十一、下学期补(缓)考
1、下学期补(缓)考安排在开学第1周周末至第3周周末进行。请通知学生及时查询期末考试成绩。若有补(缓)考者务必利用暑假认真复习,开学后参加补(缓)考。
2、各学院教学管理科于下学期开学第一天报送补考学生名单。统考课、思政课、通识教育主干课和学科基础课的补考名单报考试中心(致远楼117室),由考试中心负责安排补(缓)考;其它课程补考名单报归口管理部门,由各课程归口管理部门自行组织考试。具体补(缓)考工作安排下学期开学另发
教 务 处
二〇一〇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