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是指:来自城镇低保家庭、低保边缘户家庭、农村贫困家庭和残疾人家庭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1)各级机关考录公务员时,免收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的报名费和体检费。
(2)为帮助困难家庭的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高校般都会安排经费作为困难家庭毕业生的求职补助,或对已成功就业的困难家庭毕业生给不业励。困难家庭的毕内毕业生可向所在院系书面申请。学校也应根据平时掌招援的情况,对困难家庭的毕业生给予主动帮助。
(3)从2013年起,云南省对对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云南省3个藏区县(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和景颇族)、残疾和享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补贴标准 由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当地实际制定,所需资金按规定列入就业专项资金支出范围。从2017年起,云南省将特困救助供养家庭、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范围。
摘自——《云南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100问》(2018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