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区活动室管理规定
发布日期:2013-09-11
一、本活动室系学校为西区离退休教职工进行文体活动设置的专用场所,因空间、器材等条件有限,一般应遵循“离退休人员优先”的原则,提倡互谅互让,先人后己的良好风尚。
二、自觉维护活动室秩序,保持室内安静,不得高声喧哗吵闹,以免影响他人正常活动。与本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活动。
三、增强文明意识和公德意识,自觉爱护公物和室内清洁卫生,不得随意踩踏桌椅、墙壁或乱刻乱画。家长应管好小孩,任何人损坏公物都要负赔偿责任。
四、活动内容应有益身心健康和不违犯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借娱乐之名从事赌博、封建迷信等不法行为。禁止将个人养的宠物带入室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