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向科研院所(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更新时间:2024-10-16
10月14日,学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在博远楼507会议室,向科研院所(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校党委委员、副校长李正彪,校党委第四巡察组全体成员,科研院所(中心)全体教职工参加会议。科研院所(中心)党委书记李亚军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会上,学校党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宗锐同志向科研院所(中心)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反馈指出,从巡察情况看,科研院所(中心)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双带头人”工作室建设,取得高水平科研团队新突破以及提供决策咨询与社会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
巡察组针对巡察中发现的11个方面29个问题,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二是细化日常管理,提高工作质效;三是加大督促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四是加强总体谋划,贯彻新发展理念。希望科研院所(中心)党委结合自身优势,贯彻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和学校“1186”战略任务,不断提高服务云南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副校长李正彪同志传达了学校陈红书记在学校党委会议上听取巡察工作汇报时的讲话精神,并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一是以更强烈的责任意识对待整改工作。巡察整改是严肃的政治任务,决不能走过场、做样子、搞形式。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当好“施工队长”,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提醒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整改责任。二是以更有效的工作措施确保整改成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有章可循、条条落实。完善制度建设,保证工作规范性、系统性、前瞻性。三是以更团结的协作配合做到同题共答。建立沟通汇报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定期分析整改进展情况、遇到的困难、已采取的解决措施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确保整改任务清仓见底,全部整改到位。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承担“一岗双责”,盯紧分管领域问题的整改,确保职责范围内整改任务落实到位。
李亚军代表科研院所(中心)党委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是要统一思想,深化认识,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落实陈红书记的讲话精神和李副校长提出的相关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坚持问效于民扎实整改。二是聚焦问题,立行立改,切实增强巡察整改落实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将召开专题党委会和专题民主生活会,针对反馈问题深刻反思,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对问题进行分类汇总,逐项梳理,明确整改目标、整改内容和整改时限。三是注重结合,以改促建,统筹推进科研院所(中心)党委各项工作。将整改内容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会上,还对巡察组工作情况进行了干部群众满意度测评。
巡察情况反馈会前,巡察组向科研院所(中心)党委主要负责人,纪检委员反馈了巡察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