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制度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
时间:2020-10-14
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规定
学分制是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以选课制为基础,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和累积平均学分绩点作为衡量考核学生学习效果,并按照学分进行教学安排和学籍管理的的一种教学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新时代教育思想,遵循教育与人才培养规律,加快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教学改革步伐,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更好地适应国家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同国际高等教育接轨,学校从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推进学分制综合改革。在学分制改革多年实践基础上,为全面深化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学分制改革,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规定。
以深化学分制改革为切入点,建立有效的激励和保障机制,赋予学生更大学习自主权,激发学生学习潜能;以科学的学业评价体系和严格的评价过程,促使学生努力学习;以完整的内容传授、创新的教学方式和规范的评价机制,激发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以周到高效的服务和评价机制,激励管理者爱岗敬业。通过实施学分制综合改革,经过4~5年的努力,使学校课程和专业水平分类达标,探索出一条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全面提升,高校内部治理结构得到创新发展的新路子。
通过4~5年学分制综合改革,使学校课程和专业水平,分层、分批达到以下建设目标。
课程水平要求:通过课程要件标准化、教材难度选择、教学过程评价、教考分离、考试试卷水平等核心指标的精准对标建设,课程3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5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2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专业水平要求:通过对云南省专业综合评价的课程、教师、教材、测试和就业5个指标体系的精准对标建设,使经管类专业3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7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非经管类专业10%达到全国一流水平,60%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以上,30%达到省内先进水平。
二、实行“四自”原则
(一)自主选择专业。为促进学生的个性爱好和特长发挥,在学生学习过程中引入适度竞争机制,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主动性。实行非竞争性专业分流,在跨大类或大类内部专业班级人数控制范围内调剂安排专业。在学生自愿的前提下,根据《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修订)》进行自主选择专业和分流。
(二)自主选择课程。学生可根据培养方案及本人学习目标和学习能力,在实行分层次教学的通识课程与专业课程中,在导师指导下完成选课。学生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及专业发展方向,在导师指导下自主选择全校性选修课和专业任选课。有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须先选先修课程,再选后续课程。
(三)自主选择教师。有多名教师同时开设的同一门通识教育课和专业课,学生可自主选择教师,也可在学校认可的其他高校选择同样的课程。学生可以采用插班、重新修读的方式自主选择重新学习课程教师。
(四)自主选择学习进程。学生原则上应按照学年标准学分的要求进行学习。学有余力、赴国(境)外学习的学生可以通过申请免听直接参加考试,或提前修读无严格先行后续关系的课程加快学习进程,有特殊情况、需休学创业的学生也可以提出低于学年标准学分选课或申请休学减缓学习进程。
4年制本科,基本学制为4年,学生可在3~8年内完成学业;5年制本科,基本学制为5年,学生可在4~9年内完成学业。学生可以分阶段完成学业,期间可申请休学创业、出国学习等,但8(9)年内必须完成学业。
在修读年限内,学生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修读各类课程合格,修满规定学分,且其他条件符合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条件,即可获得毕业资格,准予毕业。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可授予学士学位。
按专业招生。从2019级开始,除艺术类和职业本科外,学校所有本科专业按一本招生,并在招生当年,在一本招生范围内,按照学生高考英语、数学成绩与入学英语等测试成绩,择优选拔经济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班(简称经基班)和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班,按项目方式进行拔尖创新人才培养。具体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经济学创新人才培养基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和《云南财经大学卓越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管理办法》执行。
专业分流。学校在资源许可范围内最大限度满足学生专业分流意愿,扩大学生自主选择专业的权限和比例。专业分流分别在1~3年级结束时进行,具体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修订)》执行。
加强导师工作,实行学业导师和专业导师制,由导师负责全程指导学生的学习,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修订)》对学分制下的导师进行管理。
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的需要,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拓宽学生知识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增强学生的适应能力和竞争力;为了满足学生个性化发展要求和发挥学习潜力,提供更加灵活、自由的学习空间和渠道;为了促进学科复合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培养。学校面向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施行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副修专业制度(简称双学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修读辅修专业和双学位,具体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修读双学士学位、辅修专业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根据学校“基本素质好、实践能力强、发展潜能大的经世致用人才”的本科人才培养总体目标和国家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按照学分制综合改革要求,不断修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明确各专业应修读的学分。
(一)人才培养方案的总学分应保持在155学分左右。其中理工类专业160学分左右,经管类专业155学分左右,文法艺术类专业140~150学分左右,五年制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专业185学分左右。
(二)课程体系及学分结构与计算
1. 课程体系。学校设置由通识教育课、专业课和创新创业与实践体验课三大模块构成的课程体系:
通识教育课,分为:思想政治理论课、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3个模块,学分一般控制在65学分左右。
专业课,分为:专业基础课、专业必修课、专业选修课3个模块,学分一般控制在70学分左右。
创新创业与实践体验课,以新生入学教育、综合考试、毕业实习、毕业论文、创新创业与职业发展、综合性及设计性实验等为主要内容的课程群,本模块中的课程均为必修课。学分一般控制在20学分左右。
2.学分结构与计算。1学分约等于一个学生在课堂或实验室从事1小时学术工作并且连续一个学期(16周)的量,它不包括学生与教师或同学进行的课外讨论与交流、准备考试以及从事其他与课程有关但与课程教学无直接联系的学术工作的量。
原则上每16学时对应为1学分。课堂理论教学16学时计1学分;实验教学16学时计1学分;实习及社会实践32学时计1学分。学分的最小计量单位为0.5学分。
(三)根据《教育部威廉希尔体育,威廉体育官方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要求,根据专业特点和人才培养要求,加大实践教学的学分占比,学校各类专业实践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需达到:人文社科类专业不低于20%,理工类专业不低于30%,职业本科类为40%~50%。
(四)各学院在制(修)订培养方案的过程中需注意课程的先修后续关系要合理,各课程的开课学期适合。合理安排课程开课学期、学分、学时结构。
为满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选修、重修和国内外短期访学交流等需要,从2019-2020学年开始实行3学期学程制,设立春季学期、秋季学期、夏季学期,具体教学周为:
春季学期、秋季学期:16周+2周,16周教学,2周考试;
夏季学期:4~5周,满足学生第二课堂活动选修、跨校选修、重修、实践环节、讲座、国内外短期访学交流,以及一年级学生军训等需要。
实行选课制度,以供学生自主选择教师。探索实施跨校选课和学分互认工作。若某门课的学生人数少于20人(语言类少于15人),则此班停开或并入其他平行班。具体按照《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生选课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一)实行重修制度
学校不再实行补考制度,学期考试不及格的课程只能重新学习。学校为学生提供多次学习机会,学生必修课考核不及格,须重新学习;选修课考核不及格,可重新学习该门课程或改修其他课程。学生对已合格课程的成绩不满意,可以申请重新学习。课程重新学习合格的,标注“重修”后按实际成绩记入学生成绩档案。学校按学分收取重新学习费用。
(二)实行学业预警制度
对每学期未达到最低应修学分、不合格课程超过10学分的学生,给予学业预警,学业导师或专业导师应及时加强对学生学习过程的引导、监控和督促,并采取针对性帮扶措施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对每学年修读课程超过20学分(含)不合格的,劝其退学。
(三)按培养方案规定开设的课程一经学生本人选定,必须参加考核。考核成绩合格方能取得学分。
(四)学校实行课程教考分离制度,课程考核及成绩评定由形成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组成,注重过程考核,原则上按照平时成绩(包括考勤、平时作业、小测试、实践操作、期中考试等)占60%,期末考试成绩(包括期末考、学期论文等)占40%构成,学生必须参加期中和期末考试。特定课程成绩评定比例可根据课程类型由教学单位报课程中心审批确定。有关课程考核的具体规定按《云南财经大学课程考核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五)学校课程成绩采用百分计分制和学分绩点制记载。学分绩点用于衡量学生学习质量。课程学分绩点是学生评优考核,发放奖学金的主要参考指标;平均学分绩点是修读辅修专业、攻读双学士学位、颁发毕业证和授予学位主要参考指标。课程成绩绩点与百分计分制、五级计分制的关系详见下表:
五级 计分制 |
不及格 |
及格 |
中 |
良 |
优 |
|||
F |
D |
D+ |
C |
C+ |
B |
B+ |
A |
|
百分 计分制 |
S<60 |
60≤S<65 |
65≤S<70 |
70≤S<75 |
75≤S<80 |
80≤S<85 |
85≤S<90 |
S≥90 |
课程成绩绩点 |
P=0 |
1.0≤P<1 .5 |
1.5≤P<2 |
2.0≤P<2 .5 |
2.5≤P<3 |
3.0≤P<3 .5 |
3.5≤P<4 |
P=4.0 |
注:S代表百分制成绩,P代表课程成绩绩点。
课程学分绩点=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绩点;
平均学分绩点(GPA)=∑(课程学分×课程成绩绩点)/∑课程学分。
学费标准由省发改委确定,具体收费按照《云南财经大学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修订)》执行。
1.本规定从2019级全日制本科生开始实行。原《云南财经大学本科学分制管理总体方案》(校教发〔2017〕130号)适用于2019级之前的学生。
2.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