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学院党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
根据《党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和《云南财经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的具体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党委研究决定开展科级干部选聘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在学院党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科级干部选聘考察组,负责开展科级干部选聘工作。考察组成员如下:
组 长:周 伟 学院党委委员、院长
成 员:李德清 学院党委书记
汪薇萍 学院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杨国辉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李江城 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白 兰 学院办公室干部
二、选聘岗位、任职条件和资格
(一)选聘岗位
在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工中提拔任用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二)任职条件
1. 政治素质好,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岗位职责。
2. 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管理协调能力和改革创新精神,依法办事,工作实绩突出。
3. 综合素质高,有相关的专业知识或者工作经历,熟悉有关政策法规,能够把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学校及本单位(部门)实际相结合,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4. 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业,为人师表,勤俭节约,群众基础好。
5. 身体健康。
(三)任职资格
1. 新提任正科级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2. 提任正科级职务,应当在副科级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或具有中级(含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 选拔担任本岗位,应为本校在职固定编制人员,且为中共正式党员。
4. 干部履职年限、工作年限及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31日。
三、工作程序
本次科级干部选聘工作,按照《云南财经大学科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办法(修订)》要求公布岗位,民主推荐和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和确定拟任人选,备案审核和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和办理任职等程序进行。
(一)公布科级机构及干部职数(9月上旬)
学院办公室主任1名。
(二)民主推荐及确定考察对象(9月中旬)
1.民主推荐。
民主推荐。包括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
谈话调研推荐:在学院党政领导班子、科室负责人、系主任、教师代表范围内开展谈话调研推荐,提前向谈话对象提供谈话提纲、干部名册等相关材料,提出有关要求,提高谈话质量。
综合考虑谈话调研推荐情况以及人选条件、岗位要求、班子结构等,考察组与学院党委沟通协商后,研究提出会议推荐参考人选,差额提出参考人选。
会议推荐:在全院教职工范围内召开推荐会议,考察组说明选聘有关政策,介绍参考人选产生情况,提出有关要求,组织填写推荐表。
2. 确定考察对象。考察组向学院党委报告民主推荐情况,征求学院纪委、校纪检处意见后,提出人选考察对象建议,报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人选。
(三)组织考察及确定拟任人选(9月下旬前)
1. 开展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考察工作程序和要求,由组织人事部门审核人选考察对象的“三龄两历一身份”后,采取民主测评、意见征求及个别谈话等方式,从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对岗位人选考察对象进行考察。
2.确定拟任人选。
考察组向学院党委报告人选考察工作情况,在征求学院纪委、校纪检处意见后,提出拟任人选建议,报学院党委召开党委会研究确定岗位拟任人选。
(四)任前公示和谈话及办理任职(9月底)
1. 任前公示。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按要求对拟任人选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2. 任前谈话、办理任职。公示结束后,征求学院纪委、学校组织部、纪检处意见,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学院党委、学院纪委分别开展干部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发任免职文件、办理任职手续。
四、工作纪律与要求
(一)工作纪律
1. 学院党委认真组织学习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件和规定,严肃工作纪律,确保本次科级干部聘任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风清气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2. 坚决禁止以打招呼、搞串联、请客送礼、打电话、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拉票,对跑官、要官行为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应聘资格并严肃处理。坚决禁止对他人进行人身攻击、造谣诬陷及其他影响、干扰聘任工作的行为,对违反纪律的将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3.为接受广大师生的监督,设立举报电话、电子邮箱:
组织部:65023239、yncjdxzzbgbk@163.com;
金融学院纪委办公室:65113404、shwwp622@sina.com。
(二)相关要求
1.学院党委高度重视本次科级干部选聘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动员工作,确保科级干部聘任和日常工作顺利开展。要精心组织,按照任职条件和资格,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聘到科级干部岗位上来。
2.学院教职工应本着对学校、对学院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和配合做好科级干部的选聘工作,学院纪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在科级干部选聘工作中的监督职责。
中共云南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委员会